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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话。” 李大明又把她按回去,拿铁皮热水壶往铜盆里倒了些热水,试试温度,再加了些凉水。 “水温正好。” 他去拽宋琳琳缩到床底下的脚,宋琳琳表情不自然,扭着身子,“李大哥,别……别,我……” 王翠花简直气疯了,她厉声呵斥,“大明,你干啥?哪儿有新婚夜丈夫给媳妇洗脚的规矩?” “娘,你不要管了,规矩是人定的,就可以改!” 他把她的脚从床底下拽出来,脱去红布鞋,脱袜子时,尽管他动作很轻,可宋琳琳还是没忍住倒吸冷气,哎呀一声。 出现在李大明眼前的那双原本白嫩如竹笋的小脚,脚底却布满十几个血泡,对,是血泡,想想这小女人脚底下生了这些血泡,还忙了一日跟他结婚,那得多疼啊! “我……我不小心,走路搁着了……” 宋琳琳看他盯着那些血泡,表情愤怒,忙解释,“不……不疼的,真的!” 怎么可能会不疼? 脚底磨个水泡都要疼上半天,更何况是这多的血泡?! 这一刻,李大明杀了吴桂芝的心都有。 吴桂芝是他的丈母娘,也就是宋琳琳的后妈。 李大明是因为救了失足落水的儿童,被上级安排进丰华白糖厂,成为一名正式工。一个乡下穷小子,都二十九岁了,因这一次救人成了城里工人,李家上上下下那是一片欢歌。 李大明也没想到,自己原本昏暗的人生还能有如此际遇。 他进厂后认真工作,一丝不苟,生怕被人说三道四,再丢了李家的人。 厂领导关心救人英雄,见他年龄大了,就替他张罗媳妇,并公开承诺,谁能嫁给李大明,就给他们家一个丰华白糖厂的工作名额。 丰华白糖厂,那可是城里最好的单位,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要走关系进去,就没办成呢。 消息传出去后,吴桂芝找了厂领导,说她大闺女宋琳琳可以嫁给李大明,二闺女宋娇娇拿进厂的工作名额。 宋琳琳才二十岁,厂领导觉得岁数有点小,但吴桂芝说,琳琳就崇拜英雄,非李大明不嫁,若你们厂领导不答应,我闺女一个想不开,出了啥事儿,你们可得负责! 厂领导一听,这还被赖上了,无奈跟李大明说了,李大明本来也不愿意,才二十岁,自己比她大那么多,总有点老牛吃嫩草之嫌。 可架不住吴桂芝一趟趟地跟领导缠磨,领导呢,也是真怕出什么别的事儿,就再三劝说李大明同意了。 吴桂芝问李大明要了两百块钱的彩礼。 李大明一个月的工资才二十四元钱,二百元钱,他得不吃不喝足足攒上大半年才行。 他是不想给的。 吴桂芝也太得寸进尺了,本来厂里跟她说好了,给一个工作名额,其他费用就从简了,可她又哭又闹,说什么养闺女就是赔钱货,到临了,一分钱也捞不下,她怎么命那么苦啊! 厂领导哪儿经得起她这样闹腾,开会商量了一下,决定这二百块钱,李大明出一百,另外一百厂里给报销了,就只当是奖励他救人了。 如此,李大明跟宋琳琳才结婚了。 其实,对于这桩婚事,李家也是不大乐意的。 尽管李大明没进丰华白糖厂之前,李家穷得叮当响,李大明是指定得打光棍了,可李老倔跟王翠花想想宋家要两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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