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不想要崽的雄虫不是好雄主_54 伴侣的意义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54 伴侣的意义 (第3/5页)

威胁的敌虫。他来到他们的老巢,摧毁了他们的设备,用他们的终端向他们的雇主发送了最后一张相片。

    相片里,在那面遍布污渍的地下室的墙壁边,是那群雇佣虫员被堆叠起来的、死状凄惨的尸体。

    接到雄主突然昏倒的消息后,宁暮归匆忙换掉衣服,洗去血迹,迅速地往回赶,又请了好友来查看情况,给贺卿喂下合适的药物。

    看着贺卿渐渐变得平静的面容,宁暮归轻轻握住他的手,闭了闭眼,低声喃喃:“请原谅我,雄主……”

    毫无疑问,他有罪。

    身为帝国的军虫,他本该是这个国度的守卫。可是他杀了帝国的平民、杀了军队的同胞、杀了自己的虫崽。他也犹豫过、痛苦过,在数个日夜里煎熬挣扎。

    但如果再来一次,他依然会干脆利落地选择这么做。

    因为,只有这一件事……

    只有关乎贺卿安危的这一件事,他无法原谅,更无法忍耐!

    从很早之前,宁暮归就将自己摆放在了“保护者”这样的位置上。

    这与他雌父自小给他的教育有关,也与贺卿有关。贺卿或许已经忘了,可他始终记得那年在学校发生的事。

    那时候的贺卿将真诚而炽热的感情倾注在他身上,引得校内许多雌虫羡慕,也引来了不少雄虫的敌视。对于他们而言,对雌虫表露这样直白的爱意是破坏了他们的“规则”。贺卿的特立独行只让他们感到愤怒——或许隐隐还有几分嫉妒,毕竟贺卿太过耀眼,自然而然会挡住其他雌虫眼里的他们。

    当这种情绪达到顶峰,他们决定对贺卿做一个不危害生命的、幼稚而充满恶意的恶作剧。

    宁暮归不记得他那天找了有多久。从深秋的白天到傍晚,他才终于在学校后山深处的井口找到井下的贺卿。而贺卿仰着脸,明明那么狼狈,却在看见他的那一刻,对他露出了干净的笑容,并向他伸出了手。

    就是在那一瞬间,宁暮归明白了自己的使命。

    他应当是贺卿的盾,保护他、守卫他,隔绝外界对他的恶意,不让他碰到外头密密麻麻的黑色的刺。

    就算为此而让双手染上血污、变得肮脏也没有关系。只要能让贺卿过着平静快乐的生活,他通通都能接受。

    毕竟爱这样柔软又美丽的东西太过珍贵了,他并不奢求雄虫会一直爱他。只有作为保护者,他才能被持续地需要着。他也能更加坚定地、长久地陪伴在对方身边。

    后来渐渐长大,这样的事故没有再发生过,他就以为在母星的贺卿可以一直过着平安顺遂的生活。可约克肖的事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把他从温暖的幻梦里打醒,终于不得不直面一个事实——哪怕他们想要与世无争,有些恶意仍然会试图侵扰他们的生活,怎么也逃避不了。

    贺卿清醒之后的态度变得有些奇怪,可宁暮归暂时无暇顾及。确认贺卿身体无恙后,他松了一口气,掐着时间赶回边境。就在他回到边境后的第二天,军团高层正式宣战,派遣士兵占领e-32星系里新开掘的资源星球,与仍驻扎在e-32里的联邦军虫展开了战斗。联邦的军虫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匆忙应战,却难以与情绪高昂的帝国军虫对战,损失不少,持续往后撤退。

    然而,e-32星系里丰富的资源就是一块肥肉,联邦也并不想就这么放弃。他们很快派了援军,与帝国的军队对峙。

    就在这长长的拉锯战开始时,宁暮归收到了二皇子发给他的一则情报。

    “就交给你了,宁上尉。”

    战场中会有牺牲是难免的事。

    宁暮归一边这么告诉自己,一边在对方惊愕又恐惧的目光中,从后一枪打穿了对方的虫核。

    他杀了很多虫族。有联邦的虫族,也有帝国的虫族。没错,他按照二皇子的情报,在战场中,把这些来自其他势力的眼线们也一一清理干净。最开始的时候他还会听他们说话,听他们乞求他不要杀他们,他们甚至愿意反戈到二皇子一派,提供情报;后来的时候他渐渐麻木,动作利落地用联邦的枪杀死他们,转头就将他们的死亡归结于这场战争。他们的生命只是牺牲名单上平平无奇的数字,更为讽刺的是,他们生前效忠于其他虫,最后却通通化作了二皇子演说时鼓动士气的刺激品,成了二皇子谋图大业的垫脚石。

    而在歇战的夜里,宁暮归躺在行军床上难以入眠,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思念贺卿,思念过去无忧无虑的生活。

    习惯实在是一种太过可怕的东西了,他静静地想,明明一个多月前他才第一次亲自动手杀了虫族,可这么短时间下来,他已经对杀死虫族的动作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他每一次呼吸都能闻得到那股挥之不去的血腥味,闭上眼睛仿佛就能再现白日里战场上的情景。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