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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了什么脏话开关,一连爆了十几句粗口,身后的人依旧那样抱着他,岿然不动。这不痛不痒的态度实在可恨,仿佛已经拿准了林戚只敢动口头工夫,决不会动手,又或者就是动了手他也不怕。 忽然,林戚垂在身侧的一只手被塞进了什么东西,细细长长,表面并不规则,还有点扎手。他立即摸出是花梗,然后想起方才贺兰在店里拿了一支玫瑰花。 “是九年。”贺兰在他耳边说道,声音比之少年的不知道低沉了多少,令林戚起了一小层鸡皮疙瘩,背后甚至窜起一股兴奋乱爬的小电流,贺兰接着说:“那么久没见,见到了还这么绝情,你真的一点都不想我?” 在这样被压制的时候,林戚说不出话,捏着花梗把唇瓣都咬出血,尝到一股铁锈般的血腥味。 想他妈想,就不能闭嘴吗。 林戚眼角飞扬,其实他长得并不冷漠,只是脾气暴躁性格太差,常常叫人忽略了长相有多精致。贺兰却知道,他用手指掰开林戚的下唇,那里已经浸染血迹,他强势又温柔地做这个动作,又蛊惑似的说:“你以前每天都给我送玫瑰,我现在一天天给你送回去,好不好?” 他不说话,唇齿间水红的一片,低迷的光里伴着忍辱似的眼神,显得十分漂亮。贺兰明煦爱透了林戚这副样子,几乎欲失控地低头吻他,好在自制力没有灰飞烟灭,理智还在,他知道如果今天他这么做了,林戚只会躲得更远。 “你以前对我做过的事,我都一样样还给你。你追过我,我也追回来,这样可以吗?”贺兰说着,尾音一转,将一丝悲伤夹进语气里,轻声道:“是你先闯进来,让我死心塌地了,你拍拍屁股转身又走了,谁也没有你这样不讲理的。” 贺兰明煦此人,为人千变万化,心眼密密麻麻,总是在最合适的时候做最合适的事情,多一分不多,少一分没有。是所继承的明远公司的首席执行官,俗话说无奸不商,在商场上帷幄运筹多年,明远依旧作为本市甚至本国数一数二的企业龙头,他的野心与手段便可见一斑。善于五湖四海交友,谈心者却不过两三。不管是十九岁还是二十九岁,对喜欢的人永远势在必得,林戚被他盯上,只觉得很难跑掉。 少年的贺兰明煦确实难以接近。林戚年少气盛,追不到手誓不罢休,买了几本恋爱指导手册彻夜通读,把三本书上的策略全都做了,那些事情在现在看来大都既可笑又无聊,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 玫瑰花瓶摆在鞋柜旁的小立柜上,多余的一枝玫瑰一直拿在指间。林戚在小公寓里转了一圈也没找到合适的位置,最后把它随手扔在床头柜上的一个玻璃茶杯里。 洗了澡坐在床头,唇上还发着疼,他自己咬出来的伤口被水一冲就恶化,现在略微一动嘴就牵扯起隐隐的痛。林戚自作自受,也没什么感想,心头萦绕着贺兰跟他说的话―― 一样样还给他,怎么还?还什么? 有必要吗?他打开“YOU'RE”,图标是顺眼简洁的宝蓝色钻石样式,林戚想起他曾经送给贺兰相似的一颗钻石。林家过去曾经是和越家可并提的大户人家,林戚虽然和林家的关系弯弯绕绕说不清楚,但大厦轰然倒下之前,那繁华富庶也是真真切切的。就是寄住在他家,得到的待遇也不会差。和贺兰刚生情那会,林戚恨不得把全世界都买来给他,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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