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行诗_第二行诗(凡事总有例外。路斐然就是其中一个例外。)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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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行诗(凡事总有例外。路斐然就是其中一个例外。) (第1/2页)

    路斐然被带到乔凛临时的住处。

    从小院长就告诉他不能随便跟陌生人回家,但他的电话已被成叔打爆了,再拿不到货,他估计自己今晚就得死。他别无选择。

    这是一个很小的一居室,桌面上堆满了路斐然看不懂的瓶瓶罐罐,有些甚至没有贴上标签,活像是微商贩卖的三无产品。除了这种桌子以外,整个屋子就只有天花板上的一张顶灯、一张起了不少毛边的沙发和一张被随意折起来的毛毯,一点儿人气都没有,比他家还不如。

    但乔凛似乎早就习惯了,他长腿一跨,率先占据了沙发的大半个位置:“坐。”他拍了拍身旁的座位,对着站在一旁的路斐然说。

    “唔......没事我站着就好。”笑话,那毕竟是初代狼人,路斐然才不想冒那个险。

    乔凛被他逗笑了,没忍住轻哼了一声:“现在知道怕了?”

    “怕什么!”丢人也不能丢面子,路斐然扯着喉咙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都嫌弃我们,根本不屑吃。”

    狼人和血族是天敌,这个传言从上个世纪就开始流传。但成叔告诉过他,这只是人类编造的谎言。真相是狼人喜食野兽,而血族偏爱人血。明明都是非人的种族,可血族身上总沾有人类的气息,久而久之,狼人便开始看不起血族,认为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身份,妄想重新做人。所以狼人都嫌弃血族身上那股浓郁的人血味,而血族则鄙视狼人如野兽般蛮横,相互撕咬起来毫无美感。

    乔凛脸上的笑意大了些,少了鸭舌帽的遮盖,他的面容完全暴露在灯光下,下巴的伤痕也越发明显,活像一条蠕动的蜈蚣。他虚虚地鼓了两下掌,像是对路斐然的知识储备表示称赞:“懂得不少。但你是不是忘记了自己有多久没喝血了?”

    他对着路斐然站着的方向深吸一口气,在缓慢呼气的同时站了起身,朝着被他吓得呆若木鸡地站在沙发旁的小鬼逐步靠近。等双方的距离仅剩一个拳头,他能清楚看到路斐然脸上一根根被激得立正站好的细小绒毛后,他才缓缓开口道:“我没闻到血的味道。看起来,你应该不难吃。”

    路斐然盯着那条暗粉色的蜈蚣状痕迹,整个身子禁不住地微微颤抖。他突然有些痛恨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坚持,已经许久不摄入血液了,他瘦弱得像一根竹竿,根本禁不住乔凛的攻击。乔凛的鼻息越来越近,他能感觉得到那股来自森林的草木气息,他甚至听到一股属于野兽的低吼,碾压着他的耳垂而过。他绝望地闭上双眼。

    “但很遗憾,我不吃生食很久了。”

    见好就收是乔凛的良好习惯。小鬼已经被他逗得快哭了,就没必要再给对方下马威了。他退回到安全距离,重新坐回沙发上,把放在一旁的小毛毯铺开,盖在了自己的腿上。

    “坐吧,我对你没有兴趣。”

    路斐然这才发现那张小毛毯上印着蜡笔小新,他正大口吃着一块分量十足的蛋糕,脸上满是奶油的痕迹。虽然这张毛毯已经很旧了,但一个巨大的卡通小人盖在了乔凛身上,终于让他显得不那么瘆人。

    路斐然这才开始好好打量眼前这个人。除了下巴的疤痕以外,他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缺点。头发乌黑,特意蓄起的狼尾在外套上摩挲,偶尔会调皮地翘起一角,柔和了他凌厉的面部线条。他的虹膜是浅棕色的,比一般人的要小,因此眼睛有较大量的留白。瞳仁漆黑,路斐然觉得那颜色比质量上层的墨汁还要浓郁。当被他自上而下紧盯着的时候,路斐然总忍不住要打上好几个冷颤。

    “我......我还是不坐了。”没办法,怂点保命。

    “随便你。”乔凛无所谓地说。

    路斐然吞了吞喉咙,试图把紧张感压下:“我真的就问几个问题,搞明白了我就走,绝不耽误您的时间。”敬语就这样冲口而出,他都在心里暗骂自己,真是有够窝囊的。

    乔凛摆了摆手:“我知道你要问什么。第一,李乾,也就是你口中的小李是被我带走的;第二,东西也被我拿走了,全烧了;第三,这些买卖现在基本被踹得七七八八了,城西有个圣哥,我不知道他被抓了没有,或许你可以去他那里碰碰运气。”

    信息量突然太大,路斐然只来得及抓住最关键的一点:“全烧了?一点儿渣渣都不剩了?”

    “对。”

    “靠啊!”路斐然一屁股坐在地上,粘附在久未打扫的地板上的灰尘全数落在他的身上,可此时他已无暇顾及这些,他满脑子都是乔凛冷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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