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癖好 (第3/4页)
安反驳都难,季正则牵他进卧室,把他按坐在床沿上,“眼睛闭上。” 方杳安听话地阖上眼,听见一阵窸窸窣窣地响动,感觉季正则在他手腕上绑了什么东西,刚系上他就自己就睁眼了。是一根编织简单的红绳手链,镶了两段环扣的弧形金属,交尾处坠了颗晶莹的小钻,雕琢精巧,只是手链过细,有些女气。但方杳安骨架小肤色也白,红绳松松的绑着,垂在细白的手腕上,倒也相得益彰。 季正则眼瞳神亮,显然很满意,“好看吗?别嫌这钻小,这可我自己挖的。” 方杳安一惊,“你自己挖的?!” 季正则挑眉,“也不全算,去年我们去了南非玩,啧,你还记得吗?我第一次在学校看见你都开学一周了,开学那几天我还在南非呢,主要林耀他哥在那有路子。”林濯大学读完,出国留学镀了层金,他性子冷,在外国人圈子里却是左右逢源,“最后去的利乌哈姆卡,那有个采钻场,林耀他哥朋友家里的,美国人。我还挺好奇,跟着矿车下去了,那东西长得跟煤块似的。矿场老板说送我一块,我就随便选了,结果磨出来净度还挺高。”季正则低笑了一声,嗓音低醇,“想做个戒指的,怕你不戴。” 方杳安看着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神思不属,满脑子滚烫混沌的浆糊。 “我小时候老不懂,女生为什么爱玩娃娃,还总给换衣服,这有什么好玩的?林耀跟我说,这就跟我们玩游戏买装备屯皮肤一样,图个厉害,能炫耀,我当时觉得挺对的。后来发现也不是,我就是觉得你漂亮,所有好看的我都想给你买,不想炫耀,想一个人看。” 方杳安说,“我没有那么漂亮。” 季正则像听不到他的话,自顾自地说着,“我问林耀,问他你漂亮吗?他说漂亮,我打了他。我又问了一遍,他说不漂亮,我又打了他。” “你疯了?” 季正则笑出来,眉眼两弯,俊俏又痞气,“我也觉得。啧,你这么漂亮,他要是觉得你不漂亮,那不眼瞎嘛,该打。可是他要觉得你漂亮,呸,他凭什么觉得你漂亮?” 他表情复杂地看着季正则,“你脑子确实有点问题了。” “可能吧,你能治吗?” “我能直接把你治成脑瘫。” 这句话不知道戳中季正则哪个点了,他突然绷住,倒在床上笑个不停,笑得太过夸张连床都跟着震。 笑真的是能传染的,方杳安本来不想笑的,看他笑得没完没了,不知道怎么也跟着笑了。笑到最后捧着肚子蹲在床尾,眼泪都出来了,他从没这样大笑过,还这么莫名其妙。 他竭力平复下来,问季正则,“你到底在笑什么?” 季正则摇摇头,满脸无辜,“不知道,你干什么我都觉得好笑。” 没有任何一个人从他身上发现过搞笑天赋,“什么?” “你现在在我面前跳个兔子舞,我都能觉得你是个舞蹈天才。”季正则半低着头,自嘲似的笑了一声,“挺没救的是吧?” 方杳安顿住,眼神闪烁,嘴巴动了几动,“我不会跳兔子舞。” 季正则蹲在他面前,把脸埋在他膝盖里又笑了一会儿,去握他的手。皓白柔腻的手腕像葱根一样漂亮,红色的手绳松松地系着,随着摇摆微微晃动。 季正则亲在他手腕上,指腹沿着红绳来回摩挲,眼波温柔,“真漂亮,你漂亮,它也漂亮。” 方杳安看着他发顶,“漂亮的人多的是。” “你最漂亮。”季正则仰头看他,神采流转的眼瞳里像镶着两颗色泽温润的琥珀,“你那时候跟我说,我这辈子会遇见几千万个人,你只是最普通的那个。我心里想,什么最普通的那个,我就算遇见几千亿个人,你也是最漂亮的那个。”他微微笑起来,难得的内敛沉静,“我知道世界很大,人很多,可你为什么总想我会喜欢别人,你怎么不想,世界上这么多人我偏偏就喜欢你呢?” 方杳安心像在横跳,横冲直撞地快要击破胸膛,有一种血液倒流似的窒息感,地平线在视点里疯狂摇晃。 他又想问季正则,你对我无缘无故的喜欢到底来自哪里?可这个问题他问过太多次,他自己都觉得无趣又毁气氛。 可是他怎么能不问?年少时兵荒马乱的心动来得太轻易,他从始至终只当季正则爱他这张脸。但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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