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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的功能。 见卫渊回来,粉红兔兴奋的甩着长耳朵跑过来迎接,亲亲热热跳进它熟悉的主人怀抱。 青绸衣上留下四个黑爪印,卫渊也不在意,笑咪咪伸手撸了几把兔子,才将它放回地上。 卫璐有点羡慕的看了眼粉红兔,既然做了人就有得有失,他是不能像它这样,恣意的撒欢跟尊主亲热了。 卫琥站在露天炉跟前,右手拿着几根筷子,左手托着个陶盆,正在那里拼命搅动。 “尊主,我按照你之前说的配料,真的打发出奶油啦!”卫琥跟卫琅身高相若,长得圆头圆脑眼睛也圆圆,骨骼比卫琅还要稍微粗壮些,一张毛脸朝卫渊绽放出灿烂笑容,细细的胡须上还沾染着奶油渍,看着十分憨气可爱。 像是大号的虎斑猫。 “今天我们吃奶油点心!”卫琥又朝着卫璐道,“待会儿我再给卫玑送一份儿,他肯定喜欢。” 这群虎狼智商都挺高,卫琥就算是让卫玑顶了自己不想干的活,也让人没办法讨厌。 等到中午大家吃饭用点心的时候卫琅不在,他这两天都在镇上朝匠人请教怎么起房子。 随着人口增加,一间木屋就有些住不开。 卫琅雄心还挺大,想要赶在冬天来临之前起间砖瓦房给卫渊住,镇上最宽敞最结实的那种。 等到吃过饭,卫琥收拾碗筷,卫璐站旁边给卫渊打扇,卫渊在习习凉风中正觉得有些困倦睡意,就见卫琥的毛耳朵竖起晃了两晃,开口道:“尊主,有人朝我们这边过来了。” “是的,我听到了足音,大约距离五里地。”卫璐头顶的鹿耳也动了动,补充道,“一个足音重些,一个足音轻些,有两个人。” “既然这样,卫琥你去看看。”卫渊吩咐,“把人带过来。” 卫琥答应一声,两腿如风的跑出去,没多久就用扛麻袋的姿势扛回来俩人。 一个是女人,一个是十岁左右的半大孩童。 女人卫渊认得,正是之前在这里住过一冬的地衣。 半大孩童皮肤黄黑,正是最普通的村里孩子,眉眼间依稀和地衣有相似之处。 一见卫渊,地衣就立即拉着孩子跪下磕头,口称:“尊主,信妇前来拜谒,奉上供品答谢前恩。” 说完,将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裹递过来。 卫渊请她起身落座,令卫琥收下包裹,打量了一番她,说:“有段时间没见了,最近过的可好?” 她穿着簇新花衣,乌鸦鸦的发上插着银簪,脚蹬千层底的布鞋,鞋面上还绣了花。 再加上肤若凝脂身段窈窕,眼睛如同带露的黑葡萄般水灵,跟初见时简直是两个人。 谁知她一听卫渊这句问候,泪珠就滚落下来,继而泣不成声。 卫渊也没问她因由,只是默默递了块帕子给她。 地衣痛哭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打住:“信妇……信妇要离开此地,去远处了。恐怕此生再难见尊主,所以前来辞行。” “然后让大儿跟着认认路,如果他将来有什么难处过来,还望尊主能出手照拂。” 那孩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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