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飞天剑舞御剑术,燕南天:这酒不对劲 (第4/4页)
不愧是天人。 恐怖如斯。 “对于嫁衣神功,我最近倒是有些了解。” 江枫缓缓说道:“大哥能够把嫁衣神功修炼到这个地步,已经是毅力惊人了,之所以往后越发艰难,则是大哥走错了路。” “愿闻其详!” 燕南天带着好奇,竖起耳朵。 “武道禅宗,嫁衣神功。” “这门神功至刚至阳,练成后真气刚勐雄劲,精纯浑厚,强韧充沛,蕴含着天雷地火之威,能横扫千军,威力无匹。” “因此练功之人,日日夜夜都要承受勐烈真气带来的煎熬,并且越到后面真气越勐烈,痛苦加倍。” “到最后绝不是靠毅力能够克服的。” “因此,当嫁衣神功练到六七成时,就要将炼成的功力全都毁去,然后再从头练过。” “嫁衣神功寓意就是让人懂得取舍,这种功力本就是准备练成后再毁的。” “‘欲用其利,先挫其锋’就是这个道理。” “嫁衣神功经此一挫,再练成后其真气的锋芒已被挫去,但威力却丝毫未减,练的人等于已将这种功夫练过两次,对这种真气的性能,自然摸得更熟,非但能将之发挥最大的威力,而且可以收发由心,运用如意。” “‘禅宗’最重‘顿悟’,这神功既称武道中之禅宗,自是也以顿悟为重。” “而这个顿悟却被多数世人曲解成神功练来是要留给别人享用的。” “其实只有大智大慧的人,才能创立出这样一种独树一格的武功来,创出这嫁衣神功的人,更是天生奇才,这种功夫若真的只能为人作嫁衣,他又为何要苦心将之创出呢?” “嫁衣的本意是女人最美不过出嫁时,披挂嫁衣之女,此刻除去旧衣而穿新衣,犹如再世为人,需要放弃现在的生活环境而进入到新的生活环境中去。”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这就是禅宗顿悟。” “嫁衣神功寓意就是让人懂得取舍,其法门是练其神功后废而再修,让身体易筋洗髓,脱胎换骨。” “练成后体质拥有伏魔金身,真气精纯醇正,力道雄强无比,真气雷电霹雳,炽如烈火,且运功如意随心,无物可撼。” 嘶! 原来竟是这样! 武道禅宗,嫁衣神功! 原来这才是嫁衣的真正含义! 燕南天恍然大悟。 他性子坚毅固执、又强又拗,他练嫁衣神功是觉得别人练不成,他未必练不成。 他硬生生按照错误的方法练到了大宗师境,体内嫁衣真气炽烈如火,狂暴如雷,日日夜夜都让他备受煎熬。 但燕南天依旧咬牙忍着。 他相信坚持到最后,一定能够练成。 没想到竟然是走错了路。 不过他这些年的苦也不算白吃,等他散功重修后,将真正厚积薄发,一飞冲天。 “多谢枫弟指点!” 燕南天站起身,郑重一拜。 “大哥言重了!” 江枫连忙扶起燕南天,道:“大哥这身功力直接散掉可惜,若是大哥有喜欢的人,倒是可以直接传给她!” “我一个江湖草莽,居无定所,哪有什么喜欢的人!” 燕南天摆摆手,望着江枫叹道: “枫弟你如今已是天人强者,我这身功力自是用不上!” “弟妹应该用了你的大宗师卡,同样是大宗师,也用不上我的功力……” “大哥既然没有人选,要不给向恩吧!” 江枫说道。 “向恩?” 燕南天思索一瞬,终于反应过来,是江枫直播间答题获得的奖励。 “没问题!” 燕南天一口答应下来。 虽然向恩看起来有点不太正经可靠的样子,但既然是江枫提议的,想必江枫信得过。 “公子,大哥,酒来了。” 裴南苇端着两个大坛子酒壶走来,将两个大碗摆上。 燕南天连忙提起一壶酒,撕开封坛。 呼! 这一瞬间,浓郁至极的酒香弥漫而出。 “好酒!” 燕南天精神一振,他最喜欢喝酒了。 而这酒绝对是他喝过见过的最好的酒。 燕南天连忙倒了两大碗。 “此酒名为英雄血,最大的特点就是烈,如同英雄之血,热烈滚烫。” 江枫端起一碗酒: “我敬大哥一碗!” “干!” 燕南天与江枫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江枫同样一饮而尽。 “呼!” 燕南天吐出一口热气,感觉彷佛岩浆涌入身体,浑身热血如沸,说不出的爽快。 “嗯?” 燕南天两条浓眉忽然一挑。 “这个酒,不对劲!” …… 新默三公子的我直播问答社死了诸天群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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