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诣阙上书 (第2/2页)
后半月方归,有参与刺杀之嫌。民女可以证明,绝无此事。” 秦王示意终南取过郑桑的诉状,草草看了一眼,还算条理明晰、文辞优美,示意郑桑:“继续说。” 郑桑如实陈述:“那天,公子徵喝多了,睹月伤情,便去马厩看了看此前带他猎获一只野猪的骏马。民女丢了个香囊去找,正好遇到了公子徵。后来,刺杀发生,公子徵当即就想去救驾,但是有一群人围上来。公子徵千辛万苦才带民女逃出重围,一直到钟山脚下一家农户。民女因为不会骑马,伤了腿,在农户家里养了半月有余。伤好后,才和公子徵一起回城。” “你一人之言,何足为信?” “在钟山村乡,公子徵不忍白食农户之食,白着农户之衣,白天就跟着一起去做农活,村里的人或多或少都认识他,他们都可以作证。民女也带来了当初收留我们二人的两位老人,就在外面。” “你说他们收留了你们,他们为什么会收留你们?秦律规定,留宿外人,需要官府凭证,否则与奸人同罪。” “因为公子徵随身带了户籍书,”郑桑言辞切切,“公子徵一心从军报效家国,但苦于父母爱子心切不愿意,所以公子徵才会想着避开父母,拿到户籍书来咸城,待咸城事了后直接去投军,因此一直带着户籍书在身上。而后他去参军,与大将军一同设计布局捉奸。忠君之心,可昭日月。 “公子徵与其父母也并不知道申参是魏国奸细,他们与魏国更是从来没有往来。刺杀之后,咸城戒严,申参本来禁足了公子徵,当时与公子徵同住驿馆、尚在养伤的公子衍可以作证。但公子徵因为感于乐家有被诬陷的嫌疑,和许秩一同奔波求证。若是他们一家真的与申参伙同,又怎么会做自揭己短的事。 “此前种种,还望秦王明鉴!” 郑桑越说越亢奋,最后一句,声音清亮。 秦王笑了起来,“你是郑捷的女儿吧。” 郑桑抿了抿嘴,点头回答:“是。民女自作主张来面上,没有与家人招呼,又笨嘴拙舌,恐污圣听,故而不敢牵涉家中。若有罪,也是民女一人之罪。” “你这可不仅仅是面上。挝登闻鼓,诣阙上书,直诉情冤。若所言有虚,与秦徵同罪,”秦王语气严厉地敬告,“你也晓得非同小可,那为什么还愿意冒这么大的风险,来替他陈情诉白?” 秦徵咯血了,还有些低烧,加之他身上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旧伤,郑桑没有那么多时间等一个完美的筹谋,只能选择最激进的方式。 郑桑迎上堂上秦王的咄问,声音轻柔,又饱含力量,“因为民女爱慕他,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蒙受不白之冤、看着他死。王上爱才,也定不会令人含冤而亡。” 一句话,好像触动了秦王什么地方。秦王叹息苦笑,“他有红颜如你,也是他的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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