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命_第189章 虚伪的神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189章 虚伪的神 (第1/1页)

    一个二十出头的女人,身穿高领旗袍,脚踩着高跟鞋,惊慌失措的抓着我的袖子。

    惊恐到了极点的余光瞥着路边一辆破败的黄包车。

    那辆黄包车就安静的停在路边,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样。

    我好奇这些生魂的状态,扶着眼前女子的小臂,皮肤触感细腻,有温度,她身上也散发着雌性生物的气息。

    我假装不经意的手指挪到了她手腕脉搏处,她在惊慌之下的脉搏跳动有些凌乱。

    但可以确定,她就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

    不管是我弄出来的系统,还是孟妍,从某种程度上讲,那都是我自己。

    不存在骗我的情况出现。

    地府出现的几百大活人,那就是生魂,是魂,不是人。

    眼前这个女人怎么会有血有肉?跟活人没有丝毫区别?

    就在此时,系统提示出现了:生魂又叫阳魂,阳魂是由活人血气和情绪,凝聚而成的灵体。阴魂,是人死后,尸体产生的腐/败气息和情绪,凝聚而成的灵体。

    阳魂和阴魂的区别,就在于组成不同。

    而意识,是灵体波动产生的动静,就像是蜡烛烧出的火焰。

    人死如灯灭,在人死后的三到七天内,尸体会产生腐/败的气息,这股气息跟人死时的执念纠缠,孕育出来的东西,就是阴魂。m.zwWX.ORg

    如果人死后,尸体不完整,孕育出来的阴魂,也会不完整。

    如果人死后,尸体在三天内烧毁,也无法孕育出阴魂。

    不是谁死了,都能变成鬼的!

    这就是阳魂和阴魂的区别,这些阳魂来到地府,血气显化出来就跟活人一样。阴魂显化出来,就跟尸体一样。

    掌握了规则的鬼神,便打破了生死的界限,以什么状态显相,取决于鬼神本身。

    这样的系统提示在我眼前浮现,可以说是建立在我的认知上,游戏副脑综合我的一切认知得出的答案,以系统提示的方式,告知了我。

    游戏副脑,用修行的术语来描述,叫心。

    灵台方寸山,有神明,有心。

    我一思考疑惑,心就给出了答案,这叫问心。

    世界的本质,既是唯物的,也是唯心的。

    蜡烛烧出了火,火点燃了蜡烛,唯物和唯心就像是薪柴与火焰的关系,在转换,变动。

    在这个环境下,我眼前的这个女人,就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大活人。

    如果出了地府,到了外头,我眼前这个女人,那就是生魂。

    而我在这个环境下,是血肉之躯,到了外头,也是血肉之躯,这取决于我想以什么状态显相。

    只是我现在还不熟悉我自己的力量,控制不了我的变化。

    我现在要做的还是那件事,了解自己,学会控制掌握力量。

    慢一点的办法是顺其自然,就像小孩学走路,爬着爬着就学会了跑,学会了走。

    刻意一点的话,让副脑升级,让游戏系统升级,等于是一种心境的提升,有助于我掌控力量。

    我看着玩家版面,笑了。

    陈奇。

    年龄:二十八岁。

    状态:不死。

    身份:陈府府主。天香楼楼主弟弟。

    隐藏身份:灵车司机。

    功/法:世界本源功/法。大道第一功。

    技能:毁灭规则(隐藏)不死之血(未掌控,可使用。)天师五雷(未掌控,可使用)鬼眼(已融合,被动)。他心通。

    诡异物品:装汤圆的碗,勺子。(被主人遗弃在宾馆,感觉好孤独,自闭状态。)

    鬼眼不是莫名其妙冒出来的,而是我曾经吃过一碗汤圆,我都已经忘记了,但是副脑记得,把这东西给技能化了。

    不死之血和天师五雷,都是未掌控,可使用。

    这就是我现在的状态。

    直白一点,系统升级要地府壮大,地府壮大要吸收阳魂的情绪,甚至是吃阳魂。

    我要是捏着鼻子骗眼睛,虚伪一点,那就是这些被地府拉来的玩家,都是被地府的诡异物品和鬼吃了,地府也就是吸收了这些人各种情绪而已。

    更直白一点来讲,我的本能知道,我要掌控莉莉丝那一滴血,我就得吸血。

    我要掌控天师五雷,我就得吸收别人的情绪。

    我要掌控毁灭法则,就要去毁灭什么,在毁灭的过程中理解毁灭。

    我其实什么都知道,可是生而为人,我做不到,于是地府游戏产生了。

    这就是一个游戏而已!

    不是吗?

    虚伪的人,虚伪的神,虚伪的我自己啊!

    我扶着眼前惊慌失措的女人说:“夫人,别怕,镇定,镇定,镇定一点,这游戏不是说,生存三天吗?只要镇定下来,想招活过三天就可以了。”莫见喜的借命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