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界漫游手册_第73章 长夜将尽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73章 长夜将尽 (第1/2页)

    砰!砰!砰!

    “不!不!不!!!”

    尼科勒提米斯愤怒的咆哮中出现了一抹恐惧,他耗费大量魔力制造出骨墙在眼前被摧枯拉朽般击碎。

    轰!

    红色的流星撞破了最后一道骨墙,以雷霆之势撞进了亡灵主宰的口中,从他的后脑勺贯穿而出。

    这些骨墙其实根本就护不住他庞大的身躯,可尼科勒提米斯还是竖起了防御。

    因为他知道对面这个勇者要做什么,在那颗流星出现的一瞬间,他就明白了。

    层层叠叠骨墙不需要护住他庞大身躯,只要挡住那里就足够了。

    这位勇者过于自负,明明亡灵主宰的胸前空档大开,可依旧选择正面击碎防御。

    事实证明,他确实有自负的资本,结局也和千年前一样,亡灵主宰的抵抗没有任何意义。

    赤色的流星以违反动量守恒定律的方式在空中折出了一个三十度的锐角,径直坠回地面。

    巴鲁姆克龙翼拍动悬浮于半空。

    他的右手是那把红光璀璨的圣剑,而他的左手正高举着一面发光的白色门板……

    啊不对,那不是门板,

    那特么是一颗门牙!

    “啊啊啊啊啊!!”

    尼科勒提米斯哀嚎着捂住自己嘴,巨大的身躯向后倒去,将半个伯爵府压成了废墟。

    巴鲁姆克将手中的门牙丢到一边,溅起大片瓦砾,道:

    “单纯锻炼出剑的速度没有意义,出剑再快也够不到攻击范围之外的敌人,你,明白了……呃,你在干什么?”

    白发的勇者有些发愣地看着地上的黄金骑士。

    罗兰正用自己的手指将自己的上下使劲眼皮掰开,他的双眼血丝密布不断涌出泪水,却依旧死死盯着天上的巴鲁姆克。

    “不用担心,我没事!请您继续!”

    没事才有鬼了,当巴鲁姆克的流星发动时,潮水般的赤红几乎闪瞎了罗兰的眼睛。

    这位黄金骑士下意识地就想合上双眼,可立刻就想起来这可是勇者亲自授课啊!闭上眼睛那还学个毛?

    于是乎罗兰凭借强大的意志力强行克服了身体的条件反射,硬是顶着刺眼的红光看完了【流星】的全程。

    而巴鲁姆克从飞起到落下的整个过程确实是一转眼的功夫,武技【流星】,正如其名,一闪而逝。

    白发勇者淡漠的脸上有些抽搐,喃喃自语道:

    “……幻剑的主人果然都不是平凡之辈。”

    他将目光重新转向远处那具倒在废墟中的巨大骷髅。

    如果此时掌管身体的是齐格飞,那他肯定已经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但巴鲁姆克没有那种习惯,他的表情自始至终都很淡然。

    没什么好得意的,不过就是揍了一个不死之王。

    虽然习惯不同,但这两个人却都很擅长……

    “这下对称了,嗯,顺眼多了。”

    嘲讽。

    “混蛋!你这个混蛋!!!巴鲁姆克!!”

    尼科勒提米斯沙哑的咆哮声歇斯底里。

    一千年前,他在自家不死大军的众目睽睽之下被眼前这个男人拔掉了门牙,从此不死王庭的实力和威信一落千丈。

    这一千年里,他休养伤势,蛰伏沉淀。

    他蛊惑了人类死神教会的一部分偏激的信徒,把他们变成向往死亡的疯子,诱导他们为自己办事。

    他积攒实力,重新组建大军,为此甚至没有响应最强魔王的号召,参加五百年前的裂谷战争。

    这一切都是为了今天!

    今天是他重回历史舞台的日子,不死之王的名号将再次响彻世界,不死王庭也将再次走向魔族诸王庭的中心。

    凭着在人类后方大营开辟出第二战线的这份功绩,他就算被推举为下一任魔王也不是不可能。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本来,应该是这样的。

    偏偏就在今天,在王庭崛起的最关键时刻,再次对上那个人,那个早在五百年就该死去的幽灵。

    他为什么还活着,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居然还拥有勇者的力量,

    这些问题已经不重要了,尼科勒提米斯现在心中所想的只有一件事,

    逃!

    亡灵主宰双眼中苍白火焰疯狂跳动,上百万的亡灵同时朝着四面八方涌去。

    它们尖啸着,哀嚎着,它们的目标是康斯顿城中所有的平民。

    “不好!”

    罗兰脸色猛地一变。

    上百万的亡灵啊,这是要把整个城市的人全部杀光吗?

    克琳希德咬牙站起身,金色的光辉再次浮现在她的眼眸中。

    战斗,她帮不上忙,

    但至少,不能让那个男人为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