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1 章 问题 (第2/2页)
紧,熟悉的人都知道,太子这是不高兴了。 王荣赶紧道:“皇爷说了,这些不过是狗屁倒灶的事情,太子只需批红,无需搭理他们的话。” 朱祁锦嘴角抿成直线,刚开始还乖乖按自家爹说的做。 到了后面,看到有位言官直接说皇上是明君,不可让妇人误国,动摇大明国朝律法。 他说的妇人是谁,那不就是自己母后吗? 他怒火中烧,忍不住回列举唐宋夫妻和离,和嫁妆归属权的律法,最后问道:“唐宋可有因此误国?” 批完老爹不想批的奏疏,他想了想,又拿出一个空白的奏疏,把现有的嫁妆归属权问题给改了改,呈给自家老爹。 朱瞻基看过奏疏后没说话,只拿着它交给了景舒:“这孩子,到底还小,行事靠感情了些。” 说白了,这不是什么大事,影响不了国本,更加不急,完全可以略过不提,等将来边疆彻底安稳之后,再说。 毕竟修改律法,不是小事,容易被人群起而攻之。 而不改,就算是有人因此受苦,也只是一部分出嫁的女子受苦而已,以少部分人的不幸,换取安宁,这是值得的。 毕竟还是有许多明事理的人家,不会动用儿媳嫁妆。 景舒却有不同想法,她欣慰地道:“吾儿心善,懂的女子不易,咿~锦儿这句话说的就非常好。” “元人乱入我中原,改我中原律法,蛮夷只知掠夺,不知礼义廉耻,此等不要脸的律法早该废除,说得好,说的妙。” 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不是掠夺又是什么? 别扯聘礼,正常嫁娶,古人的嫁妆,一向是聘礼的好好几倍。 而且聘礼多是大雁和各地的土特产,桑麻织物,绩罗绸缎,茶叶等物,金银珠宝少之又少。 而且,更重要的是什么? 夫家把妻子好几倍的嫁妆,全部归为己有不说。 还不许儿媳妇赡养父母,甚至儿媳回娘家还得看你脸色准许,才可回家看望自己父母。 你呕心沥血养个闺女,不能给自己养老也就罢了,还不能随时见着,那他们的付出有什么意思呢? 这么下去,父母只会越发觉得,养个女儿没什么用。 还不如养大以后,多要些聘礼,免得到时候回不了本。 所以,景舒觉得,这个规矩一定要改。 只有嫁妆给到女子手上,民间才不会兴起那么强烈‘卖女儿’的风气,普通人家也不会越来越难娶媳妇。 朱瞻基仔细看了奏疏,又想了想妻子的话。 “其实,你们说的有道理,只是变法不是小事,再等等吧,希望老天怜悯,能赐给大明一位如商鞅般的人才,我必感激涕零。” 其实,元朝的律法,并不单只婚姻嫁娶这项不合理,其中还有不少不合理的律法是为大明所继。 朱元璋虽然改了许多,但他不是神,许多细节不一定当时便发现,或者发现,当时的官员不同意改,被老朱暂时搁置的情况都是有的。 既然要改,那便得一起改。 自古以来变法没有好下场,他得在自己死之前,把这些事情给了结,不能把问题留给锦儿啊。卿岁岁的大明好孕:皇后娘娘她日日求被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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