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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在创业阶段,他认识了一个叫章琬华的女孩子。她善良真诚,不嫌弃他一开始创业时的一无所有与忙碌,看好他这支潜力股, 在他忙工作时默默陪伴。 很多情侣, 反而恰恰是能共患难,不能共甘。有了事业基础的他, 也开始有了车和房子,领域内一定的社会地位,开始飘飘然, 身边的诱惑也不少。但他们俩并非是因为第三者插足而影响了感情,而是彼此之间的一些猜忌与误会越来越深,又都碍于面子不去解释。他的忙碌与不善表达,终结了这场感情。 他把时间全都奉献给了自己的事业,很少回家看看母亲,连母亲去世,远在国外的他也没能赶到身边。 直到母亲和章琬华都离开,他才幡然醒悟,自己失去了最宝贵的人和时光。而那时为时已晚,常年的晚睡,与不规律的作息,加上种种原因,他得了癌症,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后悔,许下愿望希望能重来一次,一定好好生活,多陪伴家人。他闭上眼睛,重又看见了自己大学刚毕业的样子,那是多么青涩幸福的时光? 看到那画面的第一时间,李言惊讶得差点从梦中惊醒。梦里的那个人不正是自己?这回不是长得跟自己一模一样的别人身体,而是自己。原来刚刚电脑管家让他看到的就是未来的自己。是因为那个未来的自己,许下愿望,才让他有了几次魂穿轮回的经历,才明白了需要珍惜眼前人。 而这一次,他需要拯救的人是自己。 “怎么今晚又有时间陪我一起逛街啊?”拎了大包小包鞋子衣服的女孩子,蹙着眉低头望着自己亮闪闪的露趾凉鞋,不知什么时候,大脚趾上的指甲油掉了一块,没那么完美了。 二人在江边伫立,夏日连晚风都带着热浪,章琬华俯靠在栏杆旁,望着对面鳞次栉比的写字楼,仿佛看到了他正在忙碌的身影:认真的样子很有魅力,有点让人着迷。也让她对这段感情迷茫起来。 刚认识的时候,他还是个刚刚从国外留学归来的学生。不同于那些出国镀金的富二代,李言家世普通,他是热爱信息技术,一路冲着学术去的。回国后在公司不甘于给别人打工,出来自己创业。那会儿的他,虽然年纪也三十出头了,却还是很青涩。 她帮他找开公司的写字楼,帮他介绍本地的同学拉业务;两个人在装着修的公司里一起吃过泡面;在下着瓢泼大雨的城市里顶着同一件衣服奔跑。很快两个人搬到了一起,她不允许他吃外卖,从小娇生惯养的她,开始为他学做饭。 那个合租的公寓,李言说,很有小家的味道。 后来这样的联系就慢慢少了,他总是早出晚归,应酬由偶尔变成了经常。李言不回来的晚上,加班她就待在单位;不加班就出来和闺蜜一起逛街。她不愿做那种二十四小时紧盯着男友的女孩子,男人出门在外总会要点面子。她给的空间倒是够多了,可也把两个人的距离越推越远。 章琬华喝了一大口冰咖啡,苦涩在舌间萦绕。 黎歆终于将自己的注意力从大脚趾的指甲油上转移了过来,“这么长时间他不联系你,你都不给他打个电话查个岗?” 章琬华将咖啡咽了下去,理了下长发,淡淡道:“他今天晚上要陪客户吃饭,业务上的事。我也不好多打扰。” “男客户女客户?”黎歆紧追着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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