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尊纪_第一卷神魔之争 第九十章遭遇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一卷神魔之争 第九十章遭遇 (第2/6页)

来,必然会受到神界的阻击!”魔帝负手而立。

    魔尊站在魔帝后背半步距离,出声道:“元界之中传来消息,云淳义打造了一个祭坛,看来他是打算血祭召唤神界援手了。”

    “你是说?”

    “魔帝不知,在这地下宫殿之中,这些年里我早就准备好了一座血祭祭坛。原是为了助魔帝大破封印,看来现在,是另有用处了!”魔尊轻笑,又在魔帝耳边说了几句悄悄话之后,转身离去。

    又是数日之后,自通天关和北域地下宫殿中分别爆发出一股滔天的气血血柱,血柱通天,仅仅持续了半刻钟,便消散不见。而在这血柱消散之后,顿时整个元界的天地灵气被不知什么力量吸收,整片天地灵气竟然逐渐的枯竭,甚至有一些地方因为生机的消散而出现土地龟裂,乃至塌陷,露出地下的岩浆。无数的草木枯竭,天空白云不再,河水溪流干涸。每一位修行者,哪怕是最平凡的俗世之人,也能清晰地感知到,这片天地自然的平衡,被打破了!

    “最遭的情况,还是出现了!”灵云真神站在竹林之中,看着已经枯萎的青竹,发出一道长长的叹息。

    通天关联盟之中失去了三万位年轻俊杰,但是多了三千名神明,每一位神明都是身着神兵甲胄,面色冷峻,杀气腾腾,让人见之心寒。

    但,本以为是救星的三千虎贲军,不仅给元界自然造成了伤害,接下来才是真正的伤害。在他们的眼中,元界生灵就是奴隶,或者是蝼蚁。他们在神界之中备受束缚,各种军纪军法禁锢了他们放荡的内心。来到元界之后,他们就像是脱缰的野马,在元界之中为所欲为。

    他们不但疯狂的洗劫联盟的藏宝库、藏经阁,还有些心有色欲的神兵,竟然直接将元界势力中颇有姿色的女子掳到自己房中......所谓奸淫掳掠,他们是无恶不作,但是对此,淳义大神只能作为旁观,或者不理会,因为他虽然是神官,但是官中也有三六九等,他的官在神界属于最低等,三千虎贲军任何一位,都要比他高出不少等阶,他想管也管不得!

    而这其中便有几个与苏逸有关系的女子,一是神宗的胡虿师姐,可怜的胡虿心思单纯,心中抱着对白马王子的通话期盼,却是第一批遭到了不知多少神兵的侵害,最终不堪受辱,当场自尽,惹来神宗不满,在君文上门讨个说法,被淳义大神亲自出手重伤。还有一位便是王家的掌上明珠,与苏逸各有情愫的王思其,好在王思其机灵且腹黑,虎贲军没有占到便宜,反而被王思其阴了一手,且逃窜而去,不知所踪,也正是因此,王志义盟主之位被取缔,带着整个王家被封锁了起来,当做囚徒。最后一位,自然就是百鬼宗的邱露露,邱露露天生媚骨,长相艳美,再加上身姿绰约,袅娜多姿,很快就收到了神兵的注视。但是先前有了胡虿和王思其的前车之鉴,饶是邱露露是再淫逸的女子,也不愿意被这些所谓的神兵糟蹋。又有百鬼宗圣魔宗主本就不惧任何人,他们之所以加入联盟,不是因为淳义大神的强逼,而是双方各有交易。如今邱露露将要被辱,他们怎能忍耐?整个百鬼宗众志成城,圣魔宗主更是联手重伤其中一位虎贲兵,而后带着百鬼宗众人共同反抗,宣布从此脱离联盟!而跟随着百鬼宗离去的,还有神宗,在君文在这备受屈辱情况下,突然发出一个让所有人瞠目结舌的决定:神宗也脱离联盟,从此与百鬼宗联并!

    这件事三千虎贲军还未动怒,为了彰显自己在元界的威严,淳义大神直接杀向百鬼宗,可是脸面没挣回来,却被消失许久却又突然出现的符后卿一拳打飞!后,三千虎贲军未曾对外便先对内,率先逼向了百鬼宗,意欲屠宗。

    三千尊虎贲兵皆是神明,这数万年来,元界出现的神明也不过是两位数。就算是百鬼宗再强,也抵挡不住这一支凶兵!之后,还是王志义联名其余元界巨擘,气势汹汹逼宫淳义大神,本就重伤的淳义大神,禁不住元界各巨擘的施压,又同时觉得三千虎贲兵确实做得过分了。若是此次三千虎贲兵真的灭了神宗和百鬼宗,到时候元界所有势力哗变、反戈,投靠了魔尊,他们这一支队伍,包括淳义大神,恐怕都会死在魔尊,严格来说是魔帝的手中!那样看起来的话,可就得不偿失了。于是乎,淳义大神上报神界,得到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之后,前往劝导这支虎贲兵的头领,几番衡量,决定饶过百鬼宗和神宗这一次忤逆行为,但也在百鬼宗四周设下禁制,让它与王家一样,被监禁起来,等待战后清算。

    这件可大可小的事情,就这般了结了,三千虎贲军也因此稍稍收敛了一些,至少不放在表面上。他们从神界下来不过半旬,整个元界的女子,不知道被祸害了多少。像胡虿、王思其、邱露露三人只能算是特例,因为她们的身后是元界的大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