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门都重生了_全宗门都重生了 第110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全宗门都重生了 第110节 (第1/3页)

    而且,裴明睿好像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除非自己愿意,否则根本不跟其他人说话。

    但其他人不知道啊,他们只觉得裴明瑜竟然连句话都不愿意跟他们多说,真是傲慢无礼的厉害。这直接导致了众人的脸色都比刚刚难看了不少。

    但裴明睿却丝毫没有察觉。倒是一直暗暗关注这边的不少人都有了不同的感想。那些时刻担心自家少族长会做出格之事的裴家人此时都忍不住松了口气。

    就算被当成傲慢之人,也比当众出丑好。毕竟身为清正中世界第一世家的少族长,傲慢一些也不为过。

    这时候,大家都已经打过机锋,彼此有了底儿,就默契的跟彼此相熟之人聚集在一起,在战斗之前交流一下感情。

    而这个时候,作为主办方的裴族长也出来将比试规则说清楚。

    其实‘清谈会’很简单,只分为两场。第一场就是参加比试的五十个年轻修士两两相对,赢得那个可以进入下一轮。

    但这一场不分家族,也不分修为差距。若是不小心同一个家族或者宗门的人被抽中了,那也得比试。就算自己的对手修为比自己强出一大截,只要不想认输,就得继续。

    其实这场比得不是别的,比得正是修士自身的气运。修仙虽然需要自己的努力,但也和气运息息相关。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裴家因为上一次‘清谈会’获胜,所以直接多给了五个参赛名额,一共是十人参加。其他八家,每一个世家宗门只有五个名额。

    诺大的清正中世界自然有许多青年才俊,但为了避免无辜的伤亡,每个世家宗门都只会派出五个年轻修士来参加比试。这五个自然都是世家宗门精心挑选的年轻修士。这会儿精神奕奕的,显然对待会儿的比试充满了自信。

    但是,这会儿,这些年轻修士们都不由自主的将眼神放在了裴明瑜和相对陌生的凌君千身上。

    跟在裴明瑜身边的是‘伏虚阁’的二把手,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那个手拿折扇,笑眯眯的修士是谁啊?他们似乎从未见过。

    “我记得裴明瑜不是已经叛出裴家了,为何还能代表裴家参战?”

    “还有那个男修,他到底是谁啊……”

    裴族长倒是一点儿都不担心裴明瑜。裴明瑜叛出家门是真的,但他们裴家可没承认这件事。所以算起来,裴明瑜依旧是他们裴家之人,代替裴家参战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倒是明芷那孩子的师门,实在是有点儿意思。

    第一百九十四章 观摩

    可惜,裴明瑜几人对自己的戒心都很大,这时候他也无法去跟他们多说句话。不然,裴明瑜估计会觉得自己想要使坏了。这孩子,对自己的成见还是这么深。

    此时,见人已经到的差不多,裴族长也不废话,直接宣布比试开始。

    朱茯等无极宗弟子在台下紧张围观,不过凌君千很幸运,没有匹配到裴家人。裴明瑜与‘伏虚阁’二把手也是如此。但是另外那些裴家弟子就不一样了,其中有两个都比较倒霉的抽到了一起,这第一场比试都这样了,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但事已至此,那两个裴家子弟也只能彼此斗在了一起。其中种种纠结暂且不说,反正最终总要有一个获胜者的。

    且其他的比试对朱茯来说都没什么意义,她只是专注的看着自家师尊。

    凌君千的对手是一个神色冷肃的男人,看其神情,是跟四师兄有些像的那种人,不过他的武器却是一柄厚重的大刀,这会儿威风凛凛的竖在背后,即使还没有出鞘,其气势就已经压倒了一部分修士。

    那男修看一眼手中拿着把轻飘飘折扇的凌君千,忍不住皱眉。

    “这位道友,我的长刀极重,你要不要先换把武器?”

    凌君千一愣,随即收起了那种吊儿郎当的笑容,笑着跟对手解释。

    “多谢道友提醒。”

    既然对方是真心实意跟他切磋,他也得拿出同等的诚意来才是。遗憾的抚摸了一把扇子上坠着的火红扇坠子,凌君千转手将之收起来,然后拿出了一把七品初阶灵剑。

    这柄灵剑竟然是通体透明的,剑刃中间只有一条若有若无的银线。在阳光下,这柄特殊的灵剑几乎是在发着光的。但事实上,那只是灵剑反射出来的阳光而已。就连剑柄位置,也是同样材质的透明状。让它整个看上去有种独特的美感。

    这柄灵剑不是裴明芷炼制的,而是凌君千的师尊传给他的。据说这是无极宗宗主代代相传的灵剑,只是会根据使用者的修为实力解封,如今也只是一把七品初阶灵剑而已。

    这可以说是无极宗传下来为数不多的物件之一了。

    然而在场众人却没有一个认识的,大家只是对于凌君千的灵剑感到诧异而已。不过既然他已经拿出了灵剑,作为对手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