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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王子。酷这个词被发掘出来并很快占领小学女生的审美。靳狄个子高,长得帅,最重要是他好酷呀,因为是转校生,靳狄没有校服,整天穿着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不爱上课爱打架,虽然学习不好,但是因为跑得快,所以体育课里面出尽了风头,天天上课睡觉下课打篮球,像灌篮高手里面的流川枫一样,简直酷到不行。于是不良少年靳狄很快成为小姑娘们写小纸条的对象。他在之前学校里一向被大多数同学嫌弃,在新学校倒成了另类的香饽饽,被女生包围的靳狄马上就把咬他一口的那个小蹦高儿给忘到后脑勺去了,给安湛买的红领巾也被他屁颠屁颠送给了他们班的班花,还人模狗样地在六年级的时候和那个班花有过一段一起吃零食、帮忙抄作业的小学之恋。只有偶尔看见低年级小蹦高儿的时候才会突然想起胳膊上面的那个牙印是原来学校班主任儿子给咬的,那小子还挺仗义的之类的,这事就过去了。 第三章 靳狄连着两年都没考上高中,他倒是无所谓,听说高中生整天都要学习,而且考完高中还要考大学,大好的人生都这么荒废了。靳狄巴不得去上个职高技校的,混个几年,收一帮小弟,就可以欺男霸女,不对,是独霸天下、一统山河了。 可惜,很快他的霸王梦就破灭了。他被他爸硬塞到了一所重点高中去了,前面说过靳狄他爸是个军官,靳狄从小混不吝的性格以及能动手绝不动嘴的处事原则全拜他爹对他的暴力教育所赐。靳军官结婚晚,得了这儿子的时候都四十二了。他自己不会管孩子,靳狄的妈又跟人跑了,所以靳狄算是跟着一帮兵痞长大的野孩子。平心而论,尽管靳军官教育方式简单粗暴,但他一把年纪当爹又当娘地养大靳狄不容易。靳军官明白,等靳狄长大立业的时候自己恐怕早就是个老棒槌了,估计什么忙都帮不上了。他琢磨不能让儿子这样混下去,于是豁出去老脸托了关系把靳狄送去重点学校,想让他混个高中毕业,他知道靳狄这吊儿郎当的德行上不了大学,打算等他到了岁数就送到部队去锻炼。 靳狄拗不过他老子,只得硬着头皮去了高中,没两天就和学校的一帮不着调的小混混打成一片,把全高一的男生都叫到宿舍开会,号称自己以后就是高一里男生的老大,哪个不服尽管放马过来! 那个年头能上高中的孩子大多数都挺上进,大家都是冲着考大学来的,能不招事就绝不惹麻烦。再说认个老大又没有亏吃,于是纷纷表示自己对老大忠心耿耿、惟命是从、团结一致不让别的年级的欺负的决心。靳老大看着手下几百号小弟,正为自己叱咤风云初级阶段的累累硕果感到欣慰呢,突然就听见下面人群中传来一声嗤笑,很明显有人因为不屑在嘲笑他。 当时给靳狄气的啊,好大的胆子!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当着这么多人面让他下不来台,这分明是赤裸裸的挑衅,他拿眼神寻么了一圈,口气十分不善地质问台下面面相觑的小弟们:“说!谁笑的?找不痛快呢?” 大家都发愣的时候,下面有个男生说:“是我笑的。” 靳狄听着声音就觉得有点耳熟,他伸手扒拉开人,一眼就看见站在队伍里面的安湛了。 高中时候的安湛已经完全没有小蹦高儿的豆包相了,他变得高高瘦瘦的,看来后期没少拔个子,少年的身形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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