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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三郎笑着,转身往东厢屋。 张婆子连忙叫了声,“先选那只小的。” 莫三郎拎着一只兔子,用一根细铁丝穿过兔子的鼻孔,吊在院中的梨树上,手里攥着一把锋利的刀子。 大峪早早地搬了小板凳坐在那里,好奇的伸手拽了拽兔子的短尾巴。 兔子扒了皮之后,要用热水清洗,洛瑾烧好了一盆热水。至于梨树下,她不敢过去看,只远远地等着。 这时院门开了,莫钟大摇大摆的走进来,看见莫三郎,直接走了过去。一手掐腰,一手指指点点,好像他才是这方面的行家。 看了一会儿,莫钟便向正屋走来。他是来找素萍的,已经晌午了,那女人没回去给他做饭。不想来到这边正好可以蹭上一顿好的,当下就打定留在二叔家。 见着莫钟走过来,洛瑾往旁边让了让。 “二叔。”莫钟喊了声,“我看三郎套的那只兔子挺肥的,够喝上两盅。” 莫振邦应了声,“那就留下来吃吧,正好还有些话要跟你说。” 张婆子皮笑肉不笑,“大钟,这是踏着饭点儿来的。只是家里没有酒,你也知道家里人多,是要勒紧了过的。” 这种冷嘲热讽莫钟根本不放在眼里,他也不是那种又便宜不占的人,当下赖在里屋的炕上,再不下来。 张婆子生气,瞪了一眼洛瑾,“还不过去把兔子洗干净?跟块木头一样。” 洛瑾端着水来到院子,莫三郎已经将兔子处理好。他的手艺好,兔皮剥的完整,就连兔身也没留一滴血。树下的铁盆里盛着内脏之类。 莫三郎将兔子放进水里,转身回屋去洗手。大峪则又蹲到了洛瑾旁边。 兔身浸泡在温热的水里,一股血腥气借着热气扑到了洛瑾的脸上,她差一点忍不住呕吐。只能秉着呼吸洗吧干净。 洛瑾是不会做兔肉的,只有叫了宁娘过来。 宁娘给了洛瑾一个青萝卜,让她洗干净,自己则将兔身剁成小块。另一半兔身留着,准备晚上莫大郎回来再吃。 青萝卜切片,待锅里的兔肉炖的差不多时,再将萝卜片下锅炒熟即可,冬日里吃上这一道菜也算美味。 为了让素萍继续跟着莫钟,莫振邦将两人都留了下来,用长辈的口吻说着好好过日子之类。 洛瑾没有去里屋,独自一人坐在灶台前啃着饼子。一来,她始终觉得里面没有她的位置;二来,那股血腥现在还让她难受。 午饭过后,莫钟没有回家,而是坐在院子里晒太阳。 宁娘将灶膛里的锅灰用锨板掏出来,接到一个旧盆里,让洛瑾端出去,倒到门外的灰堆上,说是明年可以拿来喂果树。 莫钟打了一个饱嗝,嘴里叼着一根草。看着洛瑾端着灰盆走过来,想起了昨晚就是这女人害他失了颜面。看着不吭声走近的洛瑾,莫钟故意伸出一只腿,想要她摔个灰头土脸,并自恃聪明的将脸别向一旁。 “哎呦!” 一声惨叫,吓了洛瑾一跳,她看过去,见莫钟抱着自己的脚用力搓着,“老三,你走路都不看的?” 莫三郎歉意的笑笑,“还真没看见。钟哥你下次看见我,叫我一声提醒下,省的踩到你。” 洛瑾往院门走去,她总觉得莫钟看她的眼色不善,带着一股阴冷。 院门只半开着,外面是一条不到一丈宽的土路,积雪融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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