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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思义就是在地表之下,除了真正打开这个圈子走进去,普通人很难接触到。 所以在当时的年轻人中,尤其是学生党,见识过真正的乐队的人并不多。 见识过真正的摇滚乐队的人更加凤毛麟角。 但每个人年轻的时候,在青春的荷尔蒙乱窜的时候,多多少少都叛逆过、愤世嫉俗过,想冲破束缚的枷锁寻找自我与自由,向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条条框框宣战——激进、热血、又勇往直前。 而摇滚乐就是最好的宣泄情绪的出口。 哪怕没有乐队,只是一个摇滚的伴奏带,也足以让学生们随着鼓点的节奏沸腾呐喊——他们将舞台之前围得水泄不通,都希望靠近点儿,再靠近点儿。 这个场面和之前在ut的乐队表演相比就是小巫见大巫。 叶歧路和涤非固然也被音乐带动得激动万分,但终究有点见怪不怪的意思在里面。 后来,让他们目瞪口呆的是从后台走出的人。 他的长得非常帅气英俊。是那种正统的帅——浓眉大眼,正气凛然。 他慢慢走到舞台中央,一手拖着麦克架,一手举着麦克风——冲着台下的观众微微一笑后,没有任何嘶吼,而是借用摇滚乐的伴奏,深情婉转地演唱了一首抒情曲。 这是叶歧路第一次听到如此与众不同的抒情摇滚。 涤非已经石化了,他下意识地拍着叶歧路的胳膊,“你知道吗?” “……”叶歧路再一次回答,“我不知道。” 让叶歧路和涤非如此震惊的原因只有一个—— 那是傅传心! 是那个被弟弟傅立文用尽贬低之词羞辱的傅传心! 是在叶歧路看来非常胆小的傅传心! “这算怎么回事儿啊?”涤非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上唱歌的人,一曲终了时,他转过脸看叶歧路,满脸纠结地问:“正所谓人不可貌相??” “……”叶歧路,“大概……?” 涤非抽了抽嘴角,“关键是他唱的很好啊……” 下一位歌手已经上台了。 叶歧路思考了一会儿,对涤非说:“我一直觉得传心不算是学习的那块儿料,他非常非常聪明,但却不怎么上心,现在我算是知道他对什么上心了。其实唱歌也没什么不好啊,人各有志。” “你的意思是让他专注唱歌?”涤非立刻否认道,“可快拉倒吧!他是家里老大,不继承父业的话,按老傅那个脾气不得给他腿给掐折了?” “我看还是你拉到吧。”叶歧路毫不客气地怼了回去,“就老傅那个破炒肝儿店,有什么好继承的,白给我都不要。” “你是你,传心是传心啊。”涤非说,“再说要唱歌就得达到费翔那种级别,当个小歌手就忒没意思了吧?还不如炒肝儿。”他随着舞台上的音乐扭起了身体,跳起了当时非常流行的擦玻璃舞,“不如炒肝儿,唱歌不如炒肝儿。” 叶歧路被涤非给气笑了,“前半句十分赞同,后半句狗屁不通。” 前方舞台的歌唱表演暂时告一段落,台下的人们慢慢散开。 傅传心逆着人流,从后台走过来。 “行啊!”涤非一下子冲了上去,用一只胳膊夹住傅传心的脖子,将他的脑袋往自己的胸膛上按,兴奋地叫,“出息啦我们传心!” “唔……”傅传心挣扎起来,告饶道,“大非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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