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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觉得自己努力一下,应该可以溶入这个时代。 一夜无梦,天微亮,林致远果然把床褥一捆,捎带那口破锅,就打算离开,他先开门四处张望,不张望还好,竟发现一位弱冠男子站在外头,正朝土屋探望。林致远不至於觉得这人就是他肚里的蛔虫,知道他要卷人家铺盖溜走,便也就坦然处之,当这号人不存在,转身要回屋把门关。“二公子,他是个粗陋之人,没规没矩。” 吴夫子突然出现,正对二公子殷勤十分。林致远听到这话, 心里不快,老子先前又不知道他是谁,你这老头子也不早告诉我,就现在猜出他可能是李家的二公子,说谁粗陋了,说谁没规矩了。 “今年几岁?”二公子看向林致远,他似乎没有责怪的意思。 “回二公子,小的今年十八。”林致远学习能力很强,何况他终日与乞丐为伍,学到的词汇都比较卑微,配合他此时的身份,倒是十分合适。 “小的不曾见过二公子,冒犯了二公子。”林致远故意这麽说,他这话根本就是说给吴夫子听。 “你是哪里人氏?”二公子对於家里突然多出一位新仆人,似乎颇好奇。 “金华人氏,在家乡无依无靠,多亏管家收留。”林致远心里其实对管家一点谢意都没有。 “识字吗?”二公子的询问还在继续。 “粗识些字。”林致远硬著头皮说这话,他见过这个时代的书籍,那叫一串又一串,连标点符号都没有,他就是字能看懂,叫他读他都不知道该到那停。 “甚好,我过两日要去金华访友,你可愿意当个随从?” 二公子这话一出,林致远悔得肠子青。林致远还真是金华人,但他是几百年後的金华人,可不是什麽几百年前的金华人,对这个时代的金华,他路也不识,人也不识,说是他故乡,岂不是要一路漏洞百出。 “谢二公子抬举。”林致远说这话时,其实内心正在流泪。 都话家常到这一步了,平易近人的二公子转身向吴夫子,继续说:“还劳吴夫子帮他置身衣服。” 看到一两银硬生生落在夫子手里,林致远只差没去抢。 现在他不想溜了,怎麽著,也该等吴夫子给他置来身好衣服,才走人。 一阵闲话,至此天色已经明亮,相互间都能清晰看到对方的脸,先前林致远只觉得二公子仪貌可以用“气宇轩昂”去形容,此时才发觉,这人五官实在是俊美,穿一身月白色的衣服──道服(林致远不认识),头戴黑帽──方巾(林致远不认识),宽袖迎风,洒脱离去,那飘逸身影真是抓人眼球。 “有张好皮相,正是你的福份。”吴夫子留下这话,抖著一两银子离开。 林致远琢磨吴夫子的话,他自知自己长得还不错,有文艺青年的忧郁气息,在校时还蛮受女生喜欢,只是跟这位李二公子比起来,他就是个又装又作的伪文艺青年,李二公子才是真名士自风流。 吴夫子这话到底是什麽意思呢,林致远之後会明白。 等吴夫子买来衣服需要耐心,因为吴夫子终日无所事事,只偶尔要去李宅教位女学生,但是他就是把这事搁置。林致远只好每日去书屋扫扫地、抹抹桌椅,其余时光都是无所事事。一日,实在忍不住,决定去催促吴夫子,加蓬他把衣服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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