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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拿起手机犹豫半晌又放下,而经她上一回病发之后,这份担忧更甚了。 “启志哥,咱们不是说好了,不用担心我,我有伴的。” 她一个喜欢深夜爬格子的人,要是住到了他的家里,总不可能还是忙到三更半夜,而后睡到日上三竿才起身吧,这种日夜颠倒的日子也只有她一个人住的时候才能无拒无束的过。 “可是,你其实……” “好了,咱们不提这档子事了好吗?”宝琳近似哀求地说着,她真是怕了他了,也怕了他的家人,她真得不想到赵家生活。 “算了,随你吧。”原本已经冲到口边的话被她打断之后,赵启志也没了说下去的心情,叹了口气,将车开上了大马路。 反正这丫头这些年不止长了年纪,连这固执的脾气也越发见长,他以前没说动她,现在也不觉得三言两语就能让她改变主意的。 而宝琳见他一声不吭地只顾着开车,还以为他生气了,心里有些难受,时不时的偷偷打量他几眼,压抑的感觉随着车厢内的沉闷越发的扩大。 “启志哥,我真得喜欢现在住在的地方,清静,不会打扰我的思绪,如果让我搬到你家去,总归是人多不方便啊。”宝琳努力的解释着,她不希望赵启志生她的气,那感觉比她自己动怒还要难受。 赵启志叹了口气,转头扫了她一眼:“琳琳,我没有生你的气,你说得也有道理,其实,我是想说你可以搬到我那里去住。这几年我也没住在家里,在公司附近买了套房,除了阿姨每天傍晚的时候来搞一下卫生,就只有我一个人,你住到我那里去一点都不会受到打扰的。” 宝琳呆呆地望着他,手不由握紧。 和赵启志单独住吗,为什么她心里无比雀跃,好想答应他。 可理智告诉她不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 文中提到填词押韵的那件事是我的亲身经历,那时候对填词一窍不通,被人打击之后稍微学了点这方面的知识填了词,所以这是真人真事哦! ☆、第三十三章、首次录音 最终,还是钱宝琳的理智占了上风,用有些结巴地语调婉拒了赵启志的好意。 开玩笑,以她对这个男人的喜爱,搞不好会控制不止自己的意念扑上去呢。 车子开进了星光的地下停车场,赵启志带着宝琳再次来到那天的录音室,凌云早已站在里间试音,而外间坐着一男一女,两人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 “赵总,您来了。”两人听到开门声扭过头,看到来人纷纷起身,而里间的人只是淡淡地抬手扬了扬。 宝琳不禁咋舌,果然巨星连气势都比别人强悍,看到赵启志这个老板也能如此随意,身份高的人真是连腰板都比较硬气啊。 凌云拿下耳机,拉开门出来,径直走到宝琳的跟前伸出手:“东西呢?” 宝琳垂头从包里掏出写着歌词的纸递了过去,顺道取出了那个U盘,拿在手中把玩着。 赵启志没看过歌词,只能将目光牢牢盯着凌云的脸,想从他变幻多端的脸上寻找到一丝迹象。 须臾,凌云抬头,勾唇笑了笑:“果然写书的人文笔都不会太差,这歌写得挺不错的,细腻痴缠,这是女主的一生自白吧。” 闻言,宝琳的脸一红,有些不好意思的抿了抿唇。 的确,她填词就是有这个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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