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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自己的倒影。暧昧多情,充满了渴望。 我的名字很俗,满中国同名同姓的不在少数。我叫方昕。 子寒的名字也很俗,不论是他这个精心起得艺名还是真名。 现实生活里,咱们都是俗人。 以前有不少人说过我自以为是,除了子寒,所有跟我好过的人都这么说。 七年前我还是个文艺的屌丝青年。那年我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可能好奇心占了很大一部分,通过凡子的牵线搭桥,我和我们学校一个人尽可夫的小骚货搞上了。 我们那个小县城像个大铁盆儿,四面环山,空气时好时差,但是水好,很多矿泉水的厂子都落在我们县。 我们的县城落后但不贫穷,随便挑出来一个铁矿金矿煤矿这个矿那个矿的大老板都不比外面的生意人差什么。但是那些老板毕竟是老一辈了,老一辈人就爱跟老一辈人呆在一起。年轻人又都出去闯荡,所以我们这个落后的县城是个未经繁华沾染,现代信息闭塞、同时又俗不可耐的地方。 因此同性恋一词儿仅存在于中二期的学生之间,有女同也有男同,两个群体的人数都很少,而这其中的很多人都犯了跟我一样的毛病:好奇、猎奇、新鲜。 小骚货的名字我不想提,至今一提他我就觉得自己是一睁眼儿瞎的大傻x,不仅仅是因为他曾经对我做过的事情,也因为到现在他依然是个不知上进、还沉浸在非主流世界里、喜欢搞青春疼痛的小白脸儿。 简单来说,我觉得他的人格配不上我当初对他的喜欢。 但是当初的我没有这个思想境界,我那时初初接触这个圈子,面对他十分羞涩。他后来无数次告诉我,说他对我一见钟情,看上了我的眼睛,觉得我看他的眼神儿特干净。 再干净也是要上床的。我们俩第一次时他非常激动,在我所有的床伴里,他是最会叫|床的那个。所以情窦初开的我就被一时的痛快蒙了心,不论他后来怎么作、甚至给我戴绿帽我都没狠下心跟他断。 直到两年后,我妈发现我一直拿店里的钱偷偷养活这个小骚货,勒令我必须跟他分手,并且打定主意要把我送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去体验生活。 我妈不能理解俩男的有什么好搞的,包括现在,依然以为我当初的出柜宣言是叛逆期的正常现象,她更在乎我在小骚货身上花的钱。 不可否认当时我的确挺叛逆,东窗事发的第二天我就连拼带凑了五百块钱,买了火车票南下了。 我还给我妈留了封信:混不出头,我就死在外面。 我挺佩服自己当时的勇气,千万人的城市,没一个我认识的,没一条路我叫得出名字,满兜儿的钱连个招待所都住不起,最多够我上几个小时的网吧,吃几个馒头充饥。 碍于这种即将露宿街头的窘状,我给我在珠海那个不着调的亲哥打了通电话,他叫我去珠海跟他一起混,我死活不去。很凑巧的是我哥的朋友遍天下,他给我在这个潮湿的让人骨头缝里发霉的城市找了个落脚处。 我亲哥的名字也俗到家,这个名字经常出没于每个城市的犄角旮旯里,被无数次的冠名于旅馆、超市、饭店的破旧招牌上,他叫鹏飞。 他认识的人和他一样,混迹于江湖,靠歪门邪道儿赚钱。 所以当我在火车站出站口看到那两个人时,就知道他们不是正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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