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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美颜滤镜。 他原先只觉得沈瞳很有趣,一颦一笑让他心动。 可现在,在听了这一番话后,他意识到,就连沈瞳绷着嘴角头头是道地试图劝退他时,他也觉得他可爱的不得了。 怎么就这么可爱呢。 居然还提前提醒他。 说什么来者不拒,难道不是明晃晃告诉了他攻略他的方法吗? 顾钰完全没劝退。 他甚至开始为接下来追求沈瞳的日子跃跃欲试了。 “感谢提醒,”他回沈瞳以一个同样严肃的神情。 “不过” 严肃的表情瞬间崩塌,他的嘴脸重新爬上从容的笑,“我暂时还不打算放弃。” 应该说是,在把人追到手之前绝对不会放弃。 “我会注意分寸的,”顾钰挑眉,“所以,就尽情利用我好了。” 神经病吧。 轿车开到车行前, 今天是工作日,客人并不多,但还是有几辆车停在停车位上。 有一辆是沈瞳熟悉的,嗯,还是他坐过的。 林重山的坐骑来着。 林重山会在这里,还是因为那天车上沈瞳顺口提了句,准备去买车。 结果说着说着就变成了和林重山一起过去,还说正好买完车让林重山请晚饭。 算是那天把沈瞳堵在路上那么久的补偿。 他下车,毫不意外的看到顾钰跟着下了轿车。 隔着车窗的贴膜,沈瞳隐约能看到驾驶座坐了一个人。 他上前,曲起食指敲了敲车窗。 “林总?林总——” 事实证明林重山的坐骑隔音效果好的惊人,也可能是听见了不想理他,反正车里的人怎么说都不抬头。 沈瞳没辙了。 “林重山?” “下车了好嘛,赶快买完要回去了,你还得请饭呢。” 林重山才打开车门下了车,用实际行动表示了对沈瞳改口称呼的满意。 小气的男人。 结果刚下车的林总就看见了站在沈瞳身边的另一位高大男人。 站的还挺近。 还不如叫他林总呢,他沧桑地想。 怎么说那样他还能有点威信力,不至于让贼精的小孩连买车吃饭都带上别人。 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下意识的排斥这位疑似沈瞳恋人的人。 沈瞳为两个人介绍彼此。 他说顾钰是干金融的,林重山可不会真的就以为顾钰只是个搞金融的。 顾钰,金融圈势如破竹的新秀,也只有沈瞳这样从不看新闻的人会不知道他。 林重山沉着地笑了笑,“你好,我是林重山,久闻大名。” “林总好,您才是,久闻不如一见。” 两人握手。 看着挺和谐的,不过沈瞳就是觉得,哪里有点冷。 这种情况,放在女生们喜欢的脆皮鸭文学里的话,是叫做修罗场没错吧? 可林重山又不喜欢他。 修罗场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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