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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扛起那条鸵鸟腿,往山下走去。 付出摔了七、八个跟头的代价,她才把鸵鸟腿儿顺利扛回了家。 这会儿天色依然很黑,但她估摸着自己黑灯瞎火地上山下山,应该花了不少时间。估计也差不多是早上三、四点了。 赶紧开始处理起鸵鸟肉来。 等到天光渐亮,但伸手还看不清手上掌纹的时候,担心那堆大肉的她,又转出院门朝扔肉的那座山山脚而去。 那座山离她家不算近,但她放大肉的地方可是一块平地。没什么遮挡,再加上大象身形巨大,实在容易让人瞧见异样。 她正极目远眺,哪想从山上急匆匆地奔下来一个人。那人背有背篓,东张西望,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专挑平时就没什么人走的小道在走。 望着那人看上去颇为沉重的步伐,红果儿估摸着,对方背篓里背的东西该是挺重的。 最关键的是,这个人居然是她的前娘谢巧云! 呵,难道她发现大肉了? 红果儿皱眉,竟然让她发现了…… 第40章 争肉大战 自从李向阳当上公社干部后, 红果儿就没那么藏着掖着地做吃食了。 公社干部可是每个月都有粮票、肉票、副食券儿这些稀罕物的。她们家里弄点儿好吃的又怎么了?闻到味儿的人也只会艳羡地说上一句,“瞧人家李向阳就是有本事,家里经常都能吃上好东西。” 以前, 家里虽然肉食多, 但她一个月也就做个三、四回肉菜罢了。 她奶还特有头脑,每次做肉菜都做得特别多。然后弄几片肉切碎之后, 跟一大堆莲白、竹笋之类的一起炒, 弄一碗出来给邻居们尝。 人家还以为她家里做菜,也是这么个做法。一个个都还赞她奶奶为人大方呢。 现在嘛,当然是光明正大地做喽! 她烧了开水倒进盆里, 把鸵鸟腿斩成几段, 扔进去滚一遭。把它浸好了, 再提出来,顺着鸟毛的生长方向拔毛。再把它腿儿上没长毛的部分的皮儿, 也给剥了。 接着,再倒冷水到盆里。这时, 鸵鸟腿上的细毛会浮在水中,人手去拔,能拔得很轻松。 鸵鸟体型庞大, 就算只有一条腿儿, 也比两只鸡的肉多。她打算炖个“鸡汤”, 再做个“竹筒鸡”。 一“鸡”两吃,可不既滋补,又解馋吗? 她先把一半的鸵鸟肉剁成块, 和冷水一起倒入陶罐里面。再把陶罐放到灶上烧火。大火煮滚后,立马就把肉捞出来洗净沥干。这样,汤炖好后,就不会有既影响美观,又影响口感的血污出现。 再找来家里最大的那只大陶罐,倒入足量的水,和已经沥干的肉块,加姜加醋,以及少许料酒,再放进去两根大葱段。盖上盖子,大火熬煮。 汤一滚,就把火弄小,开始小火炖煮起来。 由于中途加水,会影响汤味的醇厚,她加水是加得比较多的。再说鸵鸟肉既然肉质紧实,那少不得得小火慢炖,炖个两、三小时才能炖出来的。 接着,就是做竹筒鸡了。但做这个,竹筒、竹叶和芭蕉叶是少不了的。本来她心里就挂心着那些大肉,有没有顺利被人发现。反正都要去山上砍竹子,干脆拿了砍柴刀,往扔肉的那座山走去。 这会儿,天刚蒙蒙亮,伸出手来,五指能清清晰晰地出现在眼前。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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