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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能自动装填枪弹,只要扣住扳机不放,子弹就会连发,直到弹匣空了为止。沈湛清楚地知道,此时耽误的每一秒都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他必须提前射中对方,不然倒下的就会是自己,因此他扣下扳机后没有松开手指,而是选择了自动射击。 沈湛的手枪容弹量为六发,他打算拼尽弹匣中的子弹,总有一枪能射中暴徒。然而四颗子弹射出,他的手臂已经被子弹出膛的后坐力震得发麻,敌人却没有丝毫中弹的迹象,眼见第五颗子弹已经出膛,最后一刻子弹即将射出,一直站在边上的陆正则突然用力撞上了他的手臂。 射击时,手的稳定性尤为重要,沈湛的手指紧扣扳机,全身的力气都用在手臂上,可是陆正则的这一撞,硬是改变了他射击的方向。 只听“砰”地一声枪响,沈湛枪中的最后一发子弹从枪膛射出,从暴徒的喉咙穿过,鲜血四溅,暴徒当场死亡。 击毙一名暴徒后,陆正则不给沈湛任何缓冲的时间,拽紧他的手进了一条胡同。胡同的尽头是一面墙,陆正则道:“你越过这道墙,在墙内等我。” 沈湛听出了这句话中的另一层意思:“你还要回去?” 陆正则正色道:“我是一名军人,不能临阵逃脱。”他将手中装着唯一一颗子弹的手枪塞进沈湛的手中,用从未有过的严肃语气告诉他:“你必须记住,战争年代,枪就是你的生命,你方才射出的不是五颗子弹,是你五次死里逃生的机会。既然你不愿接受别人的保护,就必须学会保护自己。”说完这番话,他不给沈湛任何反驳的机会,就托着他的身体推过枪头,将他彻底推出了这片险境。 胡同的另一头是条清冷的街道,明明只是一墙之隔,却像是另一个世界。 暴徒们忙着向人群聚集的地方射杀,制造混乱,没人愿意跑到这么一条偏僻的街道,追杀一个无不足道的人物。可是沈湛的手中握着两把枪,一把是属于他自己,已经空弹的手枪,一把是属于陆正则,仅剩下最后一颗子弹的枪。 这些日子,沈湛一直在进行实弹练习,他是打着技多不压身的心思学的,他心里觉得,他又不当兵,又不做神枪手,用得着这样精准的射击方式? 可现实在他的脸上重重地打了一记耳光。 身逢乱世,谁都无法独善其身,敌人不会站在原地等你瞄准,只有你掌握足够的实力,才能令自己化险为夷。倘若此刻的他拥有足够的能力,他就不用成为陆正则的累赘,不需要他的保护,更不需要将自己的徒弟交给别人保护。 他的六颗子弹,应该颗颗打中敌人的脑袋,而不是将别人的生机握在手中。 一月的冬季寒风刺骨,昨晚上刚下过雪,地上还残留着化不去的白雪。沈湛的帽子在爆炸中掉了,披风在逃跑时散了,手笼在拔枪时丢了,被寒风一吹,就像被人摁进了冰冷的雪地里。 他蹲下身,用手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身体,听着胡同地外头偶尔传来几声枪声,却不知道战况如何。 沈湛不知道自己在雪地里呆了多久,兴许是一个小时,兴许是几个小时,从不远处传来一串整齐有力的脚步声。他不知道来者是敌是友,用已经冻僵的手打开手枪的保险,紧紧扣住扳机,随时准备射击。 整齐的脚步声渐渐的近了,他看见了一群士兵,为首的男人一身戎装,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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