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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了警惕,而后他便发现,少爷的裤子不是出门时的那一条了。 “……” 不能怪全叔眼神犀利,这实在太明显,出去的时候穿的是条宽松的深色休闲裤,价格上千,回来的时候是条浅色的牛仔裤,价格也就是两三百的样子,和后面那个陌生男人的衣着很搭,应该就是他的。管家不由得陷入了沉思:到底是什么情况,需要换裤子? 有些事就怕深想。 “全叔?” 见老管家神色不对,郑元凯出声了。 “汪呜?” 金毛跟着叫了一声。 狗?全叔低下头,才发现少爷脚边还有只狗,模样十分凄惨,瘦骨嶙峋,眼睛却清亮有神,看得出是条好狗。 他有些羞愧。 刚才都在想什么呢,连这么大条狗都没看见! 全叔侧身让开,礼仪完备地对客人行礼,而后问:“少爷,这位先生怎么称呼?” “我新找的秘书,贺泉。” 不怎么关心公司的老管家并不认识这个人,但在不着痕迹地仔细打量过陌生男人的容貌后,他松了口气:应该是单纯的工作关系。对郑元凯“人必貌相”的作风,全叔还是很有信心的。 确定贺泉是大少看重到足以带回家的下属后,管家的态度热情了几分:“贺先生是否有什么需要?” 郑元凯代其回答:“让刘秀弄一人份的饭菜给他,有鱼吗?优先做清蒸鱼。” “汪!” 金毛不甘寂寞。 “你吃过饭了。” “汪呜~” 金毛开始撒娇。 “等胖点再给你做肉圆,你现在不能吃多了,乖。” “汪。” 金毛勉强同意。 管家和迎出来的刘妈母子俩目瞪口呆。 刘秀惊道:“这狗成精了?不是说建国后不能了吗?” “胡说八道,什么成精不成精的,”刘妈白了儿子一眼,心疼道:“大少,这狗是怎么了,瘦成这样?” “它原来的主人是景安,”没什么不能说的,郑元凯叹了口气,坦然道:“主人死了,伤心成这样的,和我挺投缘,我就带回来养了。” 人最欣赏狗的一点,即是忠诚。 听到这话,别墅里住的几个都对金毛好感大增。 贺泉不失时机地接道:“叫静静,两岁大,女孩子。” 刘妈立刻道:“我一会去弄个狗窝出来!” 半晌,各就各位。 厨房里,刘秀颇为怨念地开始杀鱼,那鱼非常难搞,溅了他一脸的水,用刀背猛拍了好几下,总算不动了。错过了“家庭新成员见面会”的杨荣站在他身边,听着他的碎碎念:“大少什么时候喜欢狗了?” “我妈也喜欢,在乡下的时候我就觉得狗才是她亲儿子,我是抱养的,到了城里狗少了,住人别墅也没法带着狗,没想到现在竟然是大少要养了,唉。” 他长吁短叹,快速而娴熟地刮着鳞片,又道:“杨哥你是当兵的,也喜欢狗?” “军队里还有军犬,你说呢?” “也对,”刘秀仔细地刮着鱼鳍和鱼肚子处不容易被发现的鳞片,突然乐了,转脸道:“哎,我发现大少和金毛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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