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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前排,十三岁女孩身高普遍超过十三岁男孩,她又比同龄人长得更高,扬起鹤一样的脖子便轻易挡了庄晓杰视线。可他一点不介意,因为她脑后那根乌黑泛光的粗长发辫比老师的版书好看多了,要用什么比喻的话,就像垂在仙崖畔的香藤,风一吹空气里便荡漾茉莉和玉兰的芬芳。当她坐下时那香馥的藤蔓偶尔会不经意爬上庄晓杰的书桌,他忍不住伸手小心触摸,感觉在摸一块柔滑的琥珀。她惊觉回头,听他羞窘的撒谎搪塞,嘴角一下子挂了笑,刹那间天地万物笑意盎然。 他当场许愿,希望今后能天天看到她。 情窦初开的男孩总是花丛中最痴心的绿叶,喜欢躲在远处看她袅娜的步态,如同欣赏一朵纤巧的云朵,喜欢偷偷跟踪她回家的路线,幻想自己是护送花瓣的微风,喜欢隔着墙壁分辨她行进的脚步声,像从泥土里发掘一件奇珍。每当她一出现,他的步骤就乱套,打篮球时她若在场外低头看书,那篮球多半会砸中他的脸;外出时若意外遇见她,因激动摔跤或呆立就在所难免。 喜欢、喜欢、喜欢,对于她,他心里除了这两个字再没别的想法,经过一番漫长的思想斗争和自我鼓励,初三下期的早春,他勇敢表白了。可是漫画里的好事没他的份,又或者他只是漫画故事里的炮灰,总之听完他的告白,可爱的女主角头也不回的跑掉,从此再没睬过他。 所以方志伟那家伙的臆断明显不可靠,她大概是因为我每年缺席同学会才稍加过问,压根不具备引申含义,十四年过去了,按照我们当时的年纪,差不多又重新活了一个轮回,隔世再见,想来也蛮有意思。 ☆、第104章 美丽的错过 周末晚间,庄晓杰西装革履郑重打扮,去向恩师做诚挚的感谢和道别。这是人数最齐的一次同学会,连远在国外的人也漂洋过海赶回来,大家簇拥着唐老师,谈天说地追忆似水年华,很多人笑中带泪,不仅为迫在眉睫的死别,也因这位慈祥的老人是自身豆蔻青春的直接见证者,来日西归,连他们的青春一同葬进坟墓,一代人死去也意味着一代人老去,自然界的更迭规律刻板到无情,常常叫人颤抖着心伤。 餐会上庄晓杰略加留意便找到文静,十多年以后女同学们都脱胎换骨的变美,可她仍是毫无争议的班花。岁月还没来得及变成杀猪刀,于她是精雕细琢的刻笔,抹去幼嫩稚气的线条后华容盛放,明媚鲜妍中更多出几分初为人母的端庄,而且从她的仪态神情能看出她目前过得很安适,物质精神两遂意那种。 几个当初交好的男生不停怂恿庄晓杰前去打招呼,庄晓杰嬉笑不允,再美的花开在了昨日也难以引发今日的悸动,少年时代的诗意早已掩卷,也就只能发发“老子当初的眼光果然不错”之类的庸俗感叹了。 谁知散场时文静主动近前挽留,邀他去别处叙谈,时过境迁,庄晓杰没什么好不自在的,少小相识的交情也似乎不存在非要避讳的禁忌,于是轻松坦荡的同她并肩走上酒店顶楼的空中花园。 花前月下,少年男女也已长成才子佳人,曾经浮躁率真的学会韬光敛彩,矜持羞怯的也变得雍容淡定,她掏出手机给他看自家女儿的照片,白白嫩嫩的小阿囡像褓在绮罗丛里的粉团,庄晓杰称赞:“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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