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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半个多月。她忽然有些心慌,开始私聊编辑,希望能打听出些什么事情。 倾城出车祸了,在医院成了植物人,生死不知。 那一瞬间,暮歌觉得自己的脑海一片空白,只觉得心里一疼。倾城,那个真的颜色倾城的大男孩儿竟然成了植物人。 暮歌连忙的向吴煜询问,得到的消息却是逛街的时候,他和吴煜争吵,没有注意到对面急驶而过的车辆,等到发现的时候,只来得及把吴煜推开,而他却被重重的撞飞了。 得到这个消息,暮歌不知道自己应该是什么情绪。难道说,倾城不应该救吴煜吗? 倾城爱吴煜,那种千钧一发的时刻,下意识的选择了让吴煜活下来。 倾城成为植物人的第三年,离开了这个世界。而在同一年,吴煜和一名同是富二代的男子举行了大婚,人人艳羡。 暮歌就一直是静静的一个人,就好像她的心随着倾城的离开而离开了,再不会爱了。心境的转变,使得暮歌书的质量大幅度上升,她也成为了别人口中的大神。 但是,大神这两个字,如今只能让她想起倾城这个人。 很久很久之后,暮歌也终于知道了倾城那般芝兰玉树如贵公子的人为何会在路上与吴煜发生争执。 原来,吴煜在与倾城交往的同时,仍然有数不清的暧昧对象,甚至是被别人拍到了酒店开房的照片。 倾城只是要一个答案而已,而吴煜嘲讽的说道“若不是暮歌喜欢你,我看都不会看你一眼。你看看你除了一张脸,还有什么值得我注意的。” 得到整个事件的真相,暮歌突然觉得满心的疲惫。她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至死,倾城都是爱吴煜的,否则也不会把生的机会留给吴煜。 而吴煜如今活的依旧是风声水起,没有因为倾城的死有一丝一毫的愧疚或是伤心。 重来一世,她希望可以让倾城远离吴煜,长命百岁,平安喜乐。 她希望她可以成为和倾城相比肩的网文界大神,陪着倾城,哪怕只是朋友也好。 默璃接收完剧情,叹了口气。原主可真是从头被动到了尾,倾城活着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倾城死了才发现自己喜欢着倾城,真是够够的了。 也不怪倾城后来把吴煜放在了心里,如花美眷,还是个身材火辣,性格热情,看起来才华十足,颇合倾城胃口的美女子。 这个时候的剧情已经进行到了倾城已经对吴煜有一定印象,吴煜风情万种女神的名号也已经打了出去,原主开始写第一本的时候了。 虽然进入任务的这个时机算不上好,但是也不算差了,总比等到倾城和吴煜确定关系的时候进来强吧。那样她可真就束手无策了。 按照默璃这个局外人的想法来看,倾城应该是被吴煜这种别与平常女子的热情火辣硬生生的给撬开了心房。在吴煜拿出那很符合倾城心思的后,倾城才开始慢慢的真正把吴煜放在心里。 那她是不是可以抢在吴煜开新书之前,先把倾城拉到自己这一方呢? 吴煜实在暮歌的发表一月之后,开始动笔的,她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一个月投其所好,写出那么一本看起来还不错的呢。 原主暮歌的文采并不差,再加上她的脑子里还有许多她的世界里的十分优秀的网文,想要让倾城刮目相看,并不是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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