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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第一次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有点尴尬,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先躺到床上去了。你收拾好了就直接关灯吧。” “好。” 我带上耳机,开始听歌。林菲扬的床在我的对面,她很快收拾好了。 林菲扬在捣鼓它刚买的手机,装上电池,开机,诺基亚开机铃声响起来。 “你今天去买手机了?” “嗯,你觉得好看吗?诺基亚最新款。” 她扬了扬手中的手机。银色的机壳,直板按键。 “挺好看的。” “我还买了个MP3,你看看,好看吗?魅族最新款,4个G,能下载两百多首歌呢。” “很漂亮。” “我刚开始想买oppo的,不过徐睿阳说这个音质好,他也用的这款,所以我就买它了。” 听到徐睿阳的名字,我的脑袋嗡地一下,顿住在原地。 他们今天晚上一起出去买的吗?我想问出口,但话到嘴边,咽下去了,就坐在椅子上。 可是林菲扬今天似乎很有心情和我聊天,又说:“音质真的很不错,徐睿阳果然说的没错。你听听看。” 我心里五味杂陈,接过耳机听了听。果然声音浑厚清晰,立体感很好,我恭维地笑了笑,“真的很不错,比我的复读机好多了。” “陈秋秋,你和徐睿阳是初中同学,那你应该很了解他吧,看你们关系挺不错的。” “还,还行吧。同学那么久,自然熟悉一些。” “他表面看起来有点冷冰冰的,没想到挺热心的,我说我想买手机和MP3,他就说可以陪我一起去看看,不然会买到假货。” 她忍俊不禁,甜蜜地笑出了声。 我尽量伪装着冷静,“是,男生对电子产品要比女生在行一些。” 她满意地收拾自己的东西,仿佛这些是她的战利品,“不说了,咱们睡觉吧。晚安咯。” 我也爬到床上, 他们的故事进展的真快。也是,我还在用步步高复读机听卡带,她已经用了4个G的MP3了。他们总是走在前沿,而我只能慢慢适应这迅速的万千变化。也许这就是我和他们的不同。 我喜欢卡带,喜欢把他们分门别类码得整整齐齐,喜欢卡带转动时的沙沙声,喜欢不小心搅带时,把他们抚平后用铅笔绕起来的小小成就感。或许我是一个固执念旧的人,是一个对变化应对力很差的人,我只能慢慢去适应,慢慢去坚持,慢慢去改变。就像姗姗的离开,就像徐睿阳的疏远。然而,我总会慢慢习惯的,因为上天是公平的,慢节奏的人,总是有比别人更加强大的恒心。 我承认林菲扬传递给我的信息让我的心像被棉花包住了,不轻不重地压在心头,不沉不闷,却透不过气。我在黑暗中望着天花板,咬着牙逼自己不去想,越是刻意强迫,意识越是清晰,最后我放弃了,任意这种痛,蚕食我的心灵。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的,第二天头很疼。一大早起来洗了头,头发长长了,已经到了肩膀。我把头发扎起,端详镜子里的自己,果然神情暗淡。怪不得张雨韵说我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我对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镜子里女孩的大眼睛也弯起来,像两只明亮的月牙。我抿了抿嘴唇,镜中女孩的嘴唇泛起了红色。我捏了捏脸蛋,女孩的脸蛋也泛起红晕。脸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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