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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廉,人们自然都喜欢到这里来。 酒馆内靠近窗子的位置,坐了一个青年人,大热天的,那人却穿着一袭长袖衫,黑布覆面。偌大的一张桌子,在他对面却趴着一只瘦骨嶙峋的大黄狗,除此之外,再无别人。 那人正是奚渊。 十年来,奚渊走南闯北,有时是独自一人,有时与三两人做伴,有时在一个地方定居一段时日,有时只略作停留几日。 前生所学的东西终于在这边派上了用场,奚渊一路走,一路经商挣钱,十年累积下来,他倒还真的成了个大富商。只是这大黄狗啊,任他怎么喂,这大黄依然是这样的体型,十年了,对于寻常狗来说,这样的寿命也差不多是极限了,大黄也不例外,不管奚渊用什么办法给它续命,还是无法掩饰一个事实,大黄已经老了。 他一直未放弃过找寻小师妹和卫昊然的下落,但他们却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半分音讯都无。 这十年来,他经常能听到天钧派的消息。在他离开之后没多久,兰简继任前,找到了陆胜戈的关押地点,将他放了出来,但他情况比陆闵安好不了多少,疯疯癫癫地,见人就咬,最后,也只得把他送到了绝峰上。 而兰简登上掌门之位后,不光把本门的事务处理地井井有条,而且还联合其他三派,重新制定了一套新的规则,把天钧派的许多苛刻的规矩都删去了,广招弟子,还把当年修真界被千明宫那些人泼的脏水,尽数洗掉了。总之,四大仙门,盛名依旧。 至于魔界,木荼带着陆闵安回去了之后,没多久便解散了千明宫,遣散了众多手下,至此,千明宫再也不复存在。六界之中,也是难得安宁了许多年。 “大黄,喝杯水吧。”奚渊满含心疼地看着它,十年来,也只有它陪着自己。 曾经他只是个一分钱都没有的穷小子,但他每天都活得很开心。 曾经他每天都起早贪黑,晨训练功,但那时的他,却有着现在奢求不得的东西。 现在的他腰缠万贯,再也不用为生活琐事而精打细算,但他却少了最重要的东西。 已经十年了,天钧派的那个人儿,不知你还好吗?可还记得我这个师弟,你天天这么忙,估计你早就忘了吧,但我还一直记得你呢。现在的我,就算是出现在你面前,你也应该认不出来了吧...... 奚渊这么想着,一手却轻轻摘下面上覆着的黑布,面巾戴的久了,总要透一透气的。 黑布一除去,奚渊右脸颊上,从眼角一直延续到耳后的那道可怖的刀疤,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了大众面前。坐在奚渊附近几个酒桌的人们,看到这一道刀疤,都对他指指点点了起来。 奚渊只是一笑置之,这个疤痕,是五年前,他为了救一对被恶贼追杀的母子,而留下的。端起茶壶,给大黄倒了满满一碗,然后又给自己倒了满满一大碗酒。 “大黄,你不能喝酒。这大热天的,多喝点水挺好的。”奚渊对大黄低声道,举起自己面前的酒壶,与对面大黄的碰了碰,“干杯。”随即,一饮而尽。 大黄慢悠悠地起身,两只前爪搭在桌子上,垂下头,轻轻舔着碗中的茶水。 “兄弟,听说了没,流光城第一美人,今儿酉时要在兰亭阁登场表演!” “流光城第一美人?是那个叫玉婵的吗?听说她的琴艺可是一绝啊!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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