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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的很。 “生!早生早卸货!” 早生,早点穿广州那边流行过来的喇叭裤。她同事王姐就穿了一条,顺顺妈每天羡慕的要死要活。 外面乌云漫天,雷声滚滚,产房内有说有笑,气氛轻松。 顺顺妈生这个孩子出乎意料的痛快。 大夫一边给她接生一边问:“想没想好给孩子取什么名字?” 顺顺妈握着护士的手使劲儿,肚子骤然瘪下去,她长长呼气,产房响起嘹亮啼哭。 “想好了,男孩女孩都叫顺顺!” 大夫笑眯眯的拎着新生儿,给她看:“瞧好了啊,男孩!” 顺妈摸摸儿子的小脸小手,心想,儿子诶,咱娘俩经历一场虚惊,以后你可得顺顺利利的,别让妈再为你操心。 裴顺顺被大夫裹着小被子抱出来,等在门口的三个小战士还凑上去瞧。 一帮大小伙子小心摸摸顺顺的脸,呵呵傻笑,又冒雨骑着三驴子走了。 从此顺妈念着这些小战士的好,时不时就要和顺顺讲。“要是没他们,可就没咱娘俩了……” 时间长了,顺顺耳朵都听出茧子了。他敷衍他妈妈:“将来我去当兵,再给您找个大夫当儿媳妇,您说行不行” 像是生下来时就被定好了命运似的。 顺顺真就应了这句话,一路考上大学,特招入伍,如愿穿上她妈妈希望的那身衣裳。 入伍的第三年,裴顺顺战友老婆产房传喜,顺顺去医院随礼,遇见了和小春。 小春姑娘当时在病房里,穿着一身白大褂,笑声爽朗,那明艳笑容不经意的一回头,直接撞进了顺顺心里去。 恰巧顺顺战友的父母和小春的父母都是老同事,关系一层搭着一层,加上小春姑娘性格爽朗,顺顺热情靠近,很快,小春就和顺顺成了好朋友。 晚上,顺顺回家躺在床上愉悦地想,都是天意啊。 接触一段时间后,小春把顺顺介绍给了卫蕤,之后在虬城,这仨人就抱了团。 三个人中,总要有个主心骨,这个主心骨就是卫蕤。 卫蕤不讨厌顺顺,十分欣赏。 这个欣赏的原因,除了顺顺有个绝顶聪明的大脑,还因为顺顺很有教养,他不过分讨好任何人,和你亲,和你玩,但始终又与你保持适当距离。 当他得知卫蕤与小春并非男女朋友关系之后,顺顺才对卫蕤说出心里话。 “我喜欢小春。” 卫蕤毫不意外:“我知道。”他重重拍着顺顺的肩,意味深长。“可小春野得很,一般人降不住她,她不是什么善良人。” “她是——”顺顺很笃定。 一个在病房里对着新生命笑靥如花的人,怎么可能不善良。 顺顺从卫蕤嘴里得知小春年幼遭受过火灾,又从小春那里知道了她心里记挂着一个人。 一个什么人?一个救过她,但又无声无息消失了的人。 恰逢那时顺顺要和领导出差去雁城,临走前,领导嘱咐他,到了雁城以后你去帮我打听一下,这里有没有叫一个胡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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