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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我出神地想。 我关上窗户,走进洗手间,打开了镜前灯,那是一排冷光小灯泡,除了一只还在苟延残喘地发亮,其余的早已罢工。我离开的那天清晨,唐维安还念叨着要把它们整个换掉,显然,他到现在也没有行动。 我在冷水下一遍遍搓洗手掌,把指甲缝里的血迹抠出来,不放过一丝一毫。 杀掉高志杰在计划之外,原本我打算更晚一些再动手,我观察他有一阵子了,但时间的跳跃性总是让我没耐心记住具体日期,而到今天为止,我在暗处跟踪他五天了。 三个小时前,我在黑暗中醒来,与往常一样,从衣柜深处取出一件带帽子的黑色外套,一条黑色围巾,穿戴整齐后,我打开房门,眼尾的余光瞥见玄关上放着一双毛线手套,是唐维安的。我犹豫了一下,把它戴在手上,凑到鼻间吸一口气,有浓浓的唐维安的气息。 我走进高志杰这些天每晚都要光临的酒吧,这是我第二次在北新见到他,第一次是九个月前,他对唐维安拳打脚踢的时候,尽管只是短短一瞬,我看到他被酒精浸泡的猪一样的脸。 他伤害了我的豆奶,他活该去死。 我走在跳舞的人群里,被酒精麻痹的人在这一片狭小空间里群魔乱舞,用不着丝毫遮掩,这些人根本注意不到我冰冷的猎物般的目光。 高志杰紧贴着一个女人扭动身体,肥厚的手掌从女人的背摸到了臀部,然后狠狠抓了一把。女人惊得一抖,他却更大力地收紧五指,并把两张钞票塞进她开叉的裙底。彩色的灯光在此时闪过,他脸上迫不及待的垂涎暴露无疑。 距离那件事仅仅过去了两年,这个人已经因为钱变得面目全非。 刘建辉是不是也一样呢?我慢慢想着,还真是令人期待。 我猜想高志杰接下来的步骤,喝酒?还是带那个女人离开?接着,我看到他又往女人的衣服里塞了两次钱,两人走到吧台,女人拿起一杯酒喂到他嘴里,笑容妩媚风情。 很快,他的手便没力气再兴风作浪了,女人轻蔑地看他一眼,转身离开。 我又等了一会儿,他趴在吧台上一动不动,周围人来人往,谁也没兴趣关注一个肥丑的醉鬼。我把帽子拉下一些,用围巾遮住鼻子和嘴巴,朝他走过去,但很快我又停住了脚。 他爬起来了,跌跌撞撞地冲进人堆里,弓着腰张嘴干呕,被他撞到的人慌忙推开他,他被晕头转向的一路推出大门,门口的保安也极为熟练,将他引到旁边的巷子里。 我紧跟着他,看他扶着墙呕吐,即使是冬天,刺鼻的酸腐味也顺着风穿透围巾,钻到我的鼻子里。 我淡淡皱眉,避开下风向,走到他另一侧站住。几分钟后,他发出一声舒叹,摇摇晃晃地转过身,看样子打算回到酒吧去。 我叫了一声:“喂。” 两三个路人从我们旁边走过,一时之间,整条巷子只剩下我们二人。 他迟缓地回过头,晃了一下:“你叫我?”路灯下他的脸通红,头发油腻而稀疏,两颊的肥肉伴随话音细微地颤动。 “问你个事,”我走近他,那一刻任谁看到都会以为我们是相熟的两个人,我拉下围巾,把从酒吧里顺出来的一杯伏特加递给他,“先喝一杯。” “你这小兄弟不错!”他拍我的肩,大声笑着,大口把酒吞咽下去。 这显然是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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