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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没见过猪跑也不等于没吃过猪肉。 因此,从生疏的手忙脚乱,到很快就找到了窍门。 一通折腾了一个时辰,那肉质丰美的野兔子总算被我剥洗干净地川在了火上,开始烧烤了起来。 溪水太浅,里面没有鱼虾,倒是让我在水中的几块大石头下面,摸到了不少的田螺。 个头还不小,外壳上也没有生苔藓,看着干净的很。 倒是用不着用盐催吐河沙淤泥之类的了。 我直接用掌心劈薄了一个石片,把田螺放到上面,就同样放到了火上去烤了。 烤兔子时,皮里脂肪滴下来的油,正好落到石头片上,把田螺挨个滴了个遍。 虽然油不能去腥,却有助于增加口感。 半个时辰后,兔子烤熟了,田螺也一个个都开口了,虽然有腥味,可也同样有肉的香味。 我举着那只兔子,快速地就往山洞里走去。 ◆◇◆◇◆◇◆◇◆◇◆◇◆◇◇◆流白靓雪◆◇◆◇◆◇◆◇◆◇◆◆◇◆◇◆◇◆ “好吃吗?” 我坐在他身前,让他的背靠着平坦光滑的一边石壁,我自己则用剑给他削兔子肉吃。 没错,就是用我修罗娘子的那把成名兵器——修罗剑! 不然又能怎么办呢? 谁让我们身边除了这般利器之外,再没有别的东西了呢! 我是无所谓的,兵器嘛,无非就是用来自卫和杀人用的东西。 犯不着把它们上升到和人一样的地位上去。 不过洛一臣这个家伙显然不这么认为,他看我的眼神,又是激动,又是感慨的样子,让我实在很受用。 我多少明白在他也好,小仙他们眼里也好,兵器都是一个武者的第二生命。 不然也不会有什么“剑在人在,剑失人亡”的话了。 而我现在却把这第二生命,就当成普通的菜刀一般的给洛一臣切起了肉,他不感动才奇怪了! “我够了,不吃了!” “那怎么行,就吃了这点,再多吃点!不是说还要找回场子吗?你不多吃点能有力气?” 我故意调|戏般的用眼神勾他。 出人意外的,他竟然脸红了一下,没有和以往那样冲我反驳回来,反而闷头真的又吃了起来。 田螺的肉也被我小心的拉出来,后半截都扯掉,只留下前面可以吃的那部分。 统统都送到他面前。 动作认真,又一派自然。 显然我是真的把照顾他当成了我眼前最应该做的事情。 最后,看着他真的吃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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