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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肉,没有酒,吃着可没味儿啊。 从二楼下来的梁九凌,去柜台拎了一只精致的酒壶,随意地坐在吴大仙旁边的条凳上,先给吴大仙斟上一杯,再给自己也倒一杯,脑袋凑过去小声说道,“吴大叔,这是我们店里新酿造的醉仙,醇香浓厚不打头,看在你是我们老顾客的份上,请你喝一壶。”说完,她在嘴上比了一下,“可千万别拿出去说啊,就你独一份的。”说完,她贼兮兮地跟吴大仙笑了笑。 吴大仙挑眉看着梁九凌,也露出个会意的笑容。端起酒杯闻了闻,一股清香的味道扑鼻而来,“就闻着这味儿,我就觉得这酒不错。”说着,他迫不及待地端起杯子一饮而尽。喝完后咂咂嘴,夺过酒壶又倒了一杯,嘴里还念叨着,“不错,这酒不错,甘甜清冽,回味无穷。虽说比不上烧刀子的浓烈,倒也别有一番韵味。”说完,又仰头喝了一杯。 大漠的天气变化多端,夏日炎热难耐,冬日寒风凛冽;白天烈日炎炎,夜里冷风刺骨。为了抵抗寒冷,大漠居民养成了喝烈酒的习惯。长此以往,就算是夏天,也会喝上几杯。后来梁九凌的客栈推出不少适合夏日喝的酒,生意就更好了。 “我说九娘啊,你这客栈就跟宝库似的。一到夏天就变着花样酿酒,让我们这些老顾客都舍不得去别家。”吴大仙意犹未尽地回味着,忍不住说了两句。 梁九凌嘿嘿一笑,“要是不费点心思,怎么留得住你们这些老熟客啊。” 适时,客栈又有客人上门,梁九凌赶紧端起酒杯喝掉,拍拍吴大仙的肩膀,“吴大叔,你慢吃啊。客人来了我得去招呼,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啊。”说完,起身去迎客了。 此时,五十里外从京城方向过来的路上,两个戴着幂篱的男子,正骑着汗血骏马风驰电掣在大漠上。烈日当头,他们累得有些气喘吁吁。一阵风刮过,两人本能地伸手挡住自己的脸。原本就已经不衫不履了,此时更加狼狈。 骑在后面的男子看着袅无人烟的荒漠,面色担忧地问着前面的男子,“公子,真的是这个方向吗?咱们都跑了一个晌午了,到现在连个人影都没看到。”这要是再迷路了,可就只有死路一条啊。 被称作公子的男子突然勒住自己的马,后面的人一惊,也赶紧刹住,“公子,怎么了?” 那位公子从怀里掏出一张羊皮,打开看了看,不甚确定地说着,“青朗,咱们应该没有走错才是。方向是对的,什么时候能到达,恐怕还得再跑上一阵。”收好羊皮,他抓住缰绳夹了马腹,“走吧,没错的。” 青朗不疑有他,既然自家公子都说没错,那肯定就错不了。给了马屁股一鞭子,他很快追了上去。 不多时,两人就真的看到了城墙。青朗已经被晒得有些晕了,看到城墙的时候,还以为那是自己的幻觉,要不就是海市蜃楼。等他们靠近了,发现那确实是真的,青朗忍不住欢呼起来。 “公子,公子你看,‘鼓刹镇’,咱们到了,咱们终于到了。”青朗激动地都快跪下来磕两个头了。天晓得,他跟着自家公子在沙漠里奔走了数十日,他都以为自己会干死在沙漠里,现在到了,他怎么能不谢天谢地。 那位公子似乎也有些激动,摘掉幂篱,痴痴地看着城墙上那几个大字,眼里泛着光。他长长地吐口气,小声地呢喃着,“鼓刹镇,鼓刹镇,我终于到了。凌儿,我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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