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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垂着头看这个男人认真专注的眉眼,那种呵护和细致,一腔不容忽视的情意,从骨子里散发出来,落实到行动上,像一涓润物无声的细流,温暖纯净,慢慢濡湿了一颗干瘪的心。 是的,男人。那一刻,陆惊风转变了观念。 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知道林谙就是林汐涯之后,他都只把这人当成孩子,毕竟第一印象太深刻,当年的林谙就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半大孩子,缩在怀里也没什么重量,昏迷的时候还哭鼻子。 现在一想,他已经记不清那孩子具体长什么样子了,满脑子都是后来的林谙,俊俏中带着侵略性,性格不好,嘴巴很贱,但人不坏。 两个人在一起之后,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会像茅楹跟午暝那样吗? 陆惊风忽然就对这个问题产生了零星兴趣。 这对他来说是很稀奇的,他从小到大,时常就一个人呆着,师父不在的时候多,在的时候屈指可数,基本就像个偶尔造访的客人,他几乎想象不出家里总有别人的场景。 会很热闹?还是会有点聒噪? 陆惊风的脚沾了灰尘,灰蒙蒙的,但依稀能辨认出底下藏着的羊脂玉般的肌肤,脚上的皮肤比身体其他部位更白,可能是常年不见阳光的缘故。脚弓隆起挺翘的弧度,脚掌修长也窄,趾甲修剪得圆滚滚的,底部是粉红色的。 很难想象一个男人的脚长得这么秀气匀称。 林谙摩挲着那脚趾的指甲盖,如饥似渴地欣赏着,转而又抚上脚腕,没等指腹落到实处,猛地一顿,触电般撒开了手,四肢僵硬地站起身。 陆惊风没注意到他的反常,穿着大一号的拖鞋踢踏了两下,脚感不错:“拖鞋挺软,啥牌子的,改天我也去买一双。” “哦,你买不起。”林谙面无表情,一句话打消了他的念头。 陆惊风:“……”有钱了不起啊!有钱还不是被老爸打出门? 林谙这会儿心虚,不太敢正视他,刚才他捧着陆惊风的脚,脑海里不知怎么的,就划过一些不可描述的画面,把这双脚这样那样,把脚的主人翻来覆去,尺度之大,画面之淫乱,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好像变得色情了。林谙不动声色地把脸转向一边,自我剖析起来,才后知后觉这种想法貌似涌出过很多次了,一沾上陆惊风,他的脑子里就自动填充进各种令人血脉喷张的黄色废料。 那边陆惊风像是突然意识到什么,咦了一声,捞起裤腿左右检查一番,完好无损,又看看手腕,安然无恙,还想掀起衣裳,想去摸摸肩胛骨。 “别看了,镇棺钉的伤口全都愈合了。”林谙知道他在奇怪什么,连忙按住他掀衣服的手,别开眼睛,他这会儿不能再受一丁点刺激了,主动解释道,“你昏迷的头一天,那些伤口就自动不见了,焱清道长说,可能是体内的业火自动修复了。” “这么神奇?”陆惊风半信半疑,“可也不能连疤都不留一个吧?” 林谙也纳罕:“没亲眼看到之前,我也不信。但焱清道长说,你们焚灵派已经往上数八代人都没练到过三重天境界了,业火修炼至三重天,承载其巨大能量的炉鼎本身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很难说,任何奇迹都有可能发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陆惊风有点木然,直着眼睛指指自己:“三重天?我?” 林谙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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